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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明年起监测互联网广告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14日 15:14:3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9月1日,新版《广告法》正式实施,国家工商总局广告司司长张国华近日表示,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将于今年年底建成,明年就实行对互联网广告的全面监测。广告监测到的虚假违法广告一经查实,将一律先行停播,然后再立案查处。

  张国华说,今年4月28日,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正式启用。数据中心启用后,可以实现每3天对全国的广告进行一次24小时的全面监测。根据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国家工商总局再向地方工商部门提供线索并由地方工商部门立案查处。

  针对公众关心的互联网广告,张国华表示,目前,国家工商总局正在研究制定互联网广告暂行办法,进一步完善后将推出。另外,全国互联网广告监测中心有望于年底建成,并于明年上线运行,对互联网广告进行全面监测。针对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广告,张国华说,目前可以对公众号的广告进行监测,但对发在朋友圈的广告,需要依据法律进行,“如果有人举报,也可以查处”。

  新法规定,利用互联网发布、发送广告,不得影响用户正常使用网络。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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