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这是一家曾风光一时的P2P网络借贷平台。
对外,它宣称有多年金融借贷领域经验,建立了一套成熟的业务操作流程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拥有一支优秀的风险控制团队。
而实际上,这只是一家毫无风险控制功能、没任何安全保障的公司,更没有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
所有的宣传,都是虚假的!
昨天,这家名为温州顺顺贷民间融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的总经理林某,因涉嫌集资诈骗罪站上鹿城法院的被告人席。
欠下1000万债务虚假注资1000万办P2P
今年39岁的林某是市区人,曾从事多年化工批发生意,后来从事民间借贷、垫资还贷等。2014年,林某因垫资还款生意和介绍贷款业务时,欠下了1000万元左右的债务。在巨大的资金压力下,他听说P2P行业很赚钱,而且很有发展前景。于是,在当年的12月3日,并不熟悉P2P模式的林某投入几十万元,开始试水这一新行业。
他注册登记成立了温州顺顺贷民间融资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找来张某当公司法定代表人,他自己实际对公司负责经营。
公司注册时,林某填了1000万元的认缴金额,而实际上并未缴纳。注册之后,他推出网络服务平台,在网络上,宣传“顺顺贷”是一家为个人借款与出借提供服务的网络服务平台,为有资金需要的借款人和有理财需求的投资人搭建的中介平台。此外,他还对外称,管理团队具有多年的金融借贷领域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
真实投资人272名员工和亲友当起“托儿”
2015年1月4日,林某的P2P公司正式运行。“第一个月,并不顺利,只有十几万元的投资量。”林某在法庭上说,后来,他去询问了别的P2P平台,模仿了一部分其他公司的运营模式。
慢慢地,林某在网络平台上以年利率18%、20.4%及奖励金(首充奖、续投奖、推荐奖等)吸引投资客户,到去年4月20日,该平台发布了81个信用标(包括压岁红包天标、奖励标、新手特权标等)用于提升网络人气和自融资金。
同时,推出74个抵押标(房标、车标、金标等)。法庭上,公诉人指出,大部分抵押标借款人均不是真实的以“顺顺贷”为中介平台借款的人,而是顺顺贷员工、亲友或欠林某钱的人。林某为了提升业务量、充人气,以这些人的名义发布。
高额利息加上口口相传,“顺顺贷”很快吸引了投资人的关注。至去年4月20日,“顺顺贷”平台共计注册会员649人,其中真实投资人为272人,剩余的377名注册会员均是“顺顺贷”公司内部注册,用于投标提升人气。
272名真实投资人以线上充值或线下充值的方式,共计投入575万余元。这些钱打至“顺顺贷”公司账户后,继而转入林某的私人账户。去年4月20日,林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至此,已有97名真实投资人结清投资款,剩余的175人共计339万余元欠款未收回。
14名员工证言揭真面目“顺顺贷”平台只是“资金池”
法庭上,公诉人出示了“顺顺贷”公司的14名员工证言。
他们均证实,“顺顺贷”的实际老板是林某。所谓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都是假的,公司所谓的风险管理人员仅有员工程某一人,他按照林某的指示,将借贷信息上传“顺顺贷”平台而不负责审核内容。
此外,林某对外一直自称与银行合作,有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实际上,“顺顺贷”并没有第三方资金监管平台。所谓的网络借贷平台,只不过是一个“资金池”。公诉人认为,林某的行为涉嫌集资诈骗罪,对此,林某表示自己确实有罪,但是希望法院按照法律规定判决。(来源:温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