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据了解,日前在短融网状告融360不正当竞争和名誉侵权一案的二次庭审庭前会议上,法院追加了人民大学作为诉讼第三人,人民大学也因此受到牵连。
人民大学教授:评级或为个人行为
此案在去年12月15日的第一次庭审现场,融360评级与人民大学的合作关系就成为当时激辩的焦点之一。
在谈到融360与中国人民大学合作进行网贷评级这件事情时,短融网方面的专家辅助人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反不正当竞争和互联网金融方面的知名专家杨东当庭就否认了这一说法,他现场指出:就我了解,融360的评级报告是由人民大学的教授和企业进行合作,最多是个课题,这与人民大学没有关系,是教授个人的行为,我个人也没有参与。在第一次庭审现场的法庭询问环节,当法官追问人民大学在此报告中的角色时,融360方面表示,评级报告是跟人民大学在苏州的一个风险管理学院进行合作的,不是挂名和教授的个人课题行为。
法院追加人民大学为诉讼第三人
融360也出示了他们与国际学院签订的合作协议,坚称国际学院有社团法人资格,并给法庭提交了负责人联系方式,还追加了所有材料。但据了解,融360并不希望追加人民大学为第三诉讼人,而是愿意自己承担起此案的全部责任。
众所周知,与高校合作,能大幅提升评级报告在行业和投资人眼中的权威性、专业性和科学性。融360一方面坦承自己是与人民大学下设的一个教学研究机构(苏州研究院)进行合作,一方面对外宣称是与人民大学进行联合发布。
鉴于此,人民大学对此案的态度就显得尤为关键。到目前为止,人民大学方面并未对此事做出任何回应。成为第三诉讼人也就意味着人民大学将与融360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诉讼结果。(来源:互联网金融新闻中心;编选:网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