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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关于电商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全文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8日 10:38:3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蚌埠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

  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推进“互联网+”在流通领域的深度应用,解决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瓶颈问题,推进我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根据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建〔2015〕7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试点企业为主体,以试点项目为载体,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探索政策创新和制度创新,破解行业发展瓶颈,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物流快递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走出具有地方特色的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之路,形成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和发展模式。

  二、总体目标

  通过探索政策和制度创新,改革管理方式,加大基础设施投入,建设电商快递公共信息服务系统,更新改造末端配送车辆等措施,推动电商快递经营模式创新,实现快递规划布局科学化、基础设施公益化、信息系统开放化、车辆通行便捷化、人才培养多样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形成我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的良好格局。到2017年,电子商务产业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GDP增长、产业转型升级、就业岗位增加的重要支撑,建成皖北电子商务中心城市、皖北品牌快递区域总部集聚中心、皖北电商与快递人才培训中心,电子商务、快递主要指标位居全省前三名,快递业务量增幅高于全国平均增幅20个百分点,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0个百分点以上,限上电商企业总数突破50家,网络零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以上。

  通过试点,完成“编制两个规划、建设两个平台、实现六个目标”。“两个规划”,即《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和《蚌埠市邮政快递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两个平台”,即一个发展平台:大型电商快递产业园,一个服务平台:电商快递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六个目标”,即配套建设充电桩50处、更新改造符合相关标准的快递车辆450辆,建设标准化快递营业场所60个,社区电商快递综合服务点300个,院校快递综合服务站8个,智能快件箱300组,培训快递从业人员1000人次、电商从业人员3000人次。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工作和服务机制,优化政策环境。

  1.成立蚌埠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目标考核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国土局、市住建委、市交通局、市规划局、市工商质监局、市法制办、市信息办、蚌埠海关、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蚌投集团等相关部门及各县、区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外事局。建立各部门责任清晰、统筹协调、运行高效的工作协调和落实机制。各有关县、区和单位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抓好试点具体工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财政局。已完成。)

  2.制定《蚌埠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实施意见》;编制《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蚌埠市邮政快递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电商快递产业园、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不断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投入。(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外事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完成时限:《蚌埠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实施意见》2016年4月底,《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2016年6月底,《蚌埠市邮政快递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2016年12月底。)

  (二)打造电商与物流快递公共信息服务体系。

  1.结合全市信息化建设,鼓励电商快递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建设,整合资源,实现政府部门、电商企业、快递企业、消费者等多位一体的信息对接,传递政府政策信息和引导方向,推动电商与快递行业信息互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信息办、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外事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2.鼓励快递企业开发升级与电商企业对接的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完善的快递信息数据库、电子详情单和仓储管理系统等,利用信息化系统发挥供给调节、运力调整、信息查询、智能配送、货物跟踪等方面作用,提升快递企业为电子商务配送的精确性、及时性和灵活性。(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信息办、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外事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3.推动电商和快递行业规范自律和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管理制度,推动电子商务和快递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加强对电商企业产品质量和广告宣传的监管,及时发布网络消费警示信息,建立不良信誉的电商、快递企业及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促进诚信合法经营。将电子商务信用信息纳入蚌埠市信用网,促进电子商务信用信息与社会其他领域相关信息的交换共享,推动电子商务信用评价,建立健全电子商务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责任单位:市工商质监局、市公安局、市信息办、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4.建立蚌埠市快递企业远程联网监控中心,加强对全市快递企业的监管,实现政府部门信息资源共享。在全市各快递营业场所配备或更新高清摄像头1000个,同时对快递运输车辆进行GPS定位,将相关信息上传至远程联网监控中心,实现远程安全监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信息办、市工商质监局、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更新高清摄像头,一期:2016年6月底前完成500个,二期:2016年12月底前完成500个;对快递运输车辆进行GPS定位及系统开发,完成时限为2016年12月底。)

  (三)打造电商与物流快递融合发展基础设施建设体系。

  1.探索“电子商务产业园+物流快递园区”模式,以城区为主体,科学合理布局,建设1—2个大型电商快递产业园。支持在现有电子商务产业园内规划建设快递产业园,推动国内外知名快递企业区域总部落户蚌埠,建设区域分拨中心。支持充电桩建设,在具备条件的电商快递产业园、区域分拨中心和末端配送网点等配套建设充电桩50处,满足企业运营需要。(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外事局、市规划局、市国土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建设1—2家大型电商快递产业园,一期:2016年3月底前完成项目征集,二期:2016年12月底项目成型,三期:2017年12月底前;配套建设充电桩50处,完成时限为2016年12月底。)

  2.鼓励支持各园区引进知名电商企业、电商专业服务商及品牌快递企业,形成各具特色的电商快递产业园,带动我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鼓励电商企业利用试点政策机遇,加快发展成为具有带头示范作用的电商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3.鼓励电商快递产业园建设集自动化设备、系统集成软件和专业运营团队等为一体的仓配一体化项目,提升电子商务后端仓储与配送能力,解决电子商务企业集货、分拣、配货、包装和配送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4.支持现有快递分拨中心升级改造,更新5套先进分拣设备,主动承接社会化分拨任务及城市末端配送职能。在全市各快递分拨中心配备30台X光机安检设备,加强行业安全管理。(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一期:2016年6月底前更新改造3套先进分拣设备、配备15台X光机安检设备,二期:2016年12月底前更新改造2套先进分拣设备、配备15台X光机安检设备。)

  5.完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鼓励商贸和物流快递等企业改造或新建一批适应现代流通和消费需求的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立满足供应商、零售商和消费者三方需求的一体化冷链物流模式。(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7年12月底。)

  6.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和物流项目建设。加强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与其他跨境电商试点城市保税物流中心的合作,探索保税物流分仓模式;依托铁路无水港,密切与长三角港口联系;鼓励有条件的大型龙头企业自主建设或租赁海外仓、设立海外合资公司,提高跨境电子商务应用水平以及开展跨境电商O2O项目。(责任单位:蚌埠海关、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外事局、蚌投集团,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四)打造快递车辆标准化体系。

  1.规范快递车辆使用标准。根据《城市物流配送汽车选型技术要求》(GB/T29912—2013)和《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技术要求》(YZ/T0136—2014),确定适合末端配送的车型,引导快递企业加快车辆更新。通过招标选择2—3种通用车型,组织快递企业购置快递专用电动三轮车等新能源车辆,更新改造符合相关标准的快递车辆450辆。(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一期:2016年6月底前通过招标选择2—3种通用车型,二期:2016年12月底前组织快递企业购置快递车辆450辆。)

  2.研究出台《蚌埠市关于快递车辆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对快递车辆实行“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服务、统一管理”模式,配发快递车辆专用通行证。规范和引导快递车辆依法有序运营,在有条件的区域划定一批快递车辆临时装卸停靠点,适当放宽对快递车辆的通行限制。(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交通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五)打造末端配送便民服务体系。

  1.构建快递末端配送网络。鼓励电商企业与快递企业合作,探索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的商业新模式。结合社区商业便民服务体系建设,探索社区电商快递综合服务点(社区电商O2O+快递)创新发展模式,以社区为主体,将线上和线下相融合,以B2C模式运行“社区型”电子商务,主营生活日用品、饮食、服装类产品,满足社区居民购物和体验的需求,同时把代缴水电费、代购车票以及快件代收、代转纳入服务范围,打造“社区电商+生活服务+金融服务+末端配送”的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完成300个社区电商快递综合服务点,解决快递的最后一公里投递问题。(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委,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一期:2016年6月底前完成50个,二期:2016年9月底前完成150个,三期:2016年12月底前完成100个。)

  2.加强标准化快递营业场所建设。按照《快递营业场所设计基本要求》,改善经营网点设施水平,完成60个快递营业场所升级改造,同一快递品牌的营业场所内外部设计、装修风格及物件摆放等应保持相对一致,提升行业服务形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一期:2016年6月底前完成30个,二期:2016年12月底前完成30个。)

  3.建设院校快递综合服务站。支持院校快递综合服务站、“快递超市”建设,做好院校快递服务工作。在安徽财经大学、蚌埠医学院、市内大中专及军事院校集中区域设立8个院校快递综合服务站。(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一期:2016年6月底前完成4个,二期:2016年12月底前完成4个。)

  4.推广智能快件箱使用。鼓励电商企业、快递企业、智能快件箱生产经营企业在机关、企事业单位、写字楼和商住小区等区域设置300组智能快件箱,缩短快递末端配送距离,提高投递效率。(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住建委、市商务外事局,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一期:2016年6月底前完成50组,二期:2016年9月底前完成150组,三期:2016年12月底前完成100组。)

  (六)打造电商和快递从业人员人才培训体系。

  1.加大对快递从业人员培训力度。建立以政府引导、企业为主体、院校为支撑的人才培养体系,推动校企合作,在高校建立快递综合服务站,提供实习基地,打造集学生实习、就业和创业于一体的实训平台。鼓励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等开设快递相关专业,建立校企合作培训机制。贯彻落实《快递市场管理办法》、《快递业务员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试行)》,不断提升快递人员基本技能、职业操守和综合素质。鼓励快递从业人员参加快递业务员职业技能鉴定。根据《邮政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邮政快递企业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实现持证上岗。举办3期快递行业培训班,培训从业人员1000人次。(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

  2.加大电商从业人员培训和引进力度。注重本市大专院校对电商专业人才培养,大力扶持本土电商培训机构,积极引进全国知名专业电商培训机构。鼓励园区和企业引进高端电子商务人才,兑现人才引进优惠政策。举办12期电商行业培训班,培训电商从业人员3000人次。(责任单位:市商务外事局、市人社局。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每月一期。)

  四、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资金安排3000万元,地方统筹资金3000万元,专款用于支持试点工作。具体分配如下:

  (一)编制《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45万元、《蚌埠市邮政快递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50万元、相关项目标准化的研究与制定30万元,合计125万元。

  (二)电商快递公共信息服务系统(含诚信体系)建设500万元,高清摄像头50万元,GPS定位设备及系统200万元,远程联网监控中心150万元,合计900万元。

  (三)支持电商产业园区建设、仓配一体化项目建设800万元,快递产业园区建设400万元,X光机安检设备450万元,更新改造先进分拣设备400万元,冷链基础设施建设500万元,合计2550万元。

  (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项目建设300万元。

  (五)更新改造符合相关标准的快递车辆或充电桩250万元。

  (六)标准化快递营业场所建设380万元,社区电商快递综合服务点建设850万元,院校快递综合服务站和智能快件箱等545万元,合计1775万元。

  (七)开展快递从业人员、电商从业人员培训100万元。

  以上各项资金可以统筹调剂使用。

  五、进度安排

  (一)启动试点,部署落实阶段(已完成)。

  认真做好试点各项筹备工作。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二是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学者和相关企业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意见建议。三是做好方案报批备案工作。

  (二)全面推进,重点实施阶段(电商快递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冷链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时限为2017年12月,其他项目建设时限为2016年12月)。

  一是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发挥指导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试点工作相关规范性文件、试点项目评审验收标准和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明确各成员单位任务分工,推动各部门和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二是组织项目实施。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各成员单位、各项目责任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了解项目建设存在困难和问题,协调相关部门,推动各试点项目的落实。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对项目建设和各项工作进行监督考核。

  (三)评估验收,完善提高阶段(2017年2月—2017年3月)。

  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评估、验收,全面完成试点方案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坚持公开公正原则,对各试点项目进行预验收,并经省直各相关部门正式验收后上报财政部、商务部、国家邮政局备案。组织各成员单位和项目责任单位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不足,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促进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长效机制。

  (四)推广深化阶段(2017年4月—)。

  对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和经验进行总结上报,形成可落地、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和发展模式。

  六、保障措施

  (一)落实组织保障。

  成立蚌埠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试点工作中重大事项决策部署。

  (二)明确责任分工。

  市财政局:制定《蚌埠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统筹安排试点工作各项目建设涉及财政资金;做好经费预算,对项目资金情况进行监督,按计划拨付资金;会同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对建成项目进行预验收、绩效评估。

  市商务外事局、市邮政管理局:牵头负责全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试点工作;牵头起草试点工作有关规范性文件;会同市规划局制定《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蚌埠市邮政快递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组织协调各建设项目规划、建设、预验收和日常监管;市商务外事局承担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市公安局:负责新能源汽车注册登记;落实末端配送车辆通行政策;对社区电商快递综合服务点的消防工作及治安防范给予指导;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市交通局:负责做好对快递企业及城市物流配送车辆、末端投递车辆监管指导;引导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快递企业规范改造末端配送车辆,鼓励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轻、微型封闭式或厢式货车。

  市人社局:负责协助落实人才培训、就业、社保等政策,指导电商、快递企业招用人才和规范用工。

  市住建委:负责指导区物业办协调各社区物业公司配合做好社区电商快递综合服务点建设和智能快件箱的投放等工作。

  市规划局:配合《蚌埠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和《蚌埠市邮政快递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编制工作,并组织规划报批;将其纳入城乡规划体系,对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设施进行统一规划,统筹布局。

  市国土局:负责落实试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并及时供地。

  市工商质监局:负责优先办理电商和快递企业、社区电商快递综合服务点等业态营业执照;负责落实企业商标使用、网络交易以及产品质量监管等;负责在职责范围内做好电子商务诚信体系建设。

  市民政局:协助落实社区电商快递综合服务点建设工作。

  市法制办:负责审查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草案。

  市信息办:负责电商与物流快递公共信息服务系统信息平台建设及后期运营维护。

  蚌埠海关:负责对辖区进出口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实施监管,依法征收关税及代征进口环节税,查缉走私。

  蚌埠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进出口食品卫生、质量检验检疫和监督;负责辖区内进出口商品的法定检验、鉴定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检验鉴定;对重要进出口商品实施装运前预检验、监造、监装和监管;归口管理对外贸易合同约定和申请办理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等。

  蚌投集团:充分发挥蚌埠(皖北)保税物流中心保税仓储、简单加工、分拨配送、进出口贸易、信息处理等功能,做好跨境电子商务和物流项目建设。

  市目标考核办:负责对各成员单位及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工作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管委会、市经开区管委会):建立健全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推进落实辖区内各试点项目。

  (三)加强政策扶持。

  优化政策环境,将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出台《蚌埠市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形成从财税、规划、土地和人才等方面支持试点工作的政策。

  (四)规范资金管理。

  建立完善的资金和项目管理制度、资金拨付使用监管机制和绩效评估体系,通过竞争性分配、项目招标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管,保证财政资金使用安全、效果明显。

  (五)加强规范引导。

  结合《蚌埠市电子商务发展产业规划(2016—2020)》和《蚌埠市邮政快递设施专项规划(2016—2020)》,明确电商快递园区总体布局,引导快递项目合理布点,实现干线运输与城市配送有效衔接,服务电商物流快递协同发展。切实发挥电子商务、快递等行业协会的作用,规范、引导、促进企业发展,形成政府部门、协会和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机制。

  2016年2月29日(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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