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11月8日消息,据央视新闻报道,国家工商总局于昨日召集京东商城、阿里巴巴、亚马逊中国、唯品会等15家网络经营企业,召开规范网络集中促销活动行政指导会,对网络企业加强自治,规范网络促销活动等提出要求。
工商总局副局长甘霖在会上通报了2016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指出网络市场存在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平台准入管理不严、网络促销活动不够规范、虚假宣传欺骗舞蹈消费者等突出问题,需要网络经营者予以正视,进一步规范网络市场秩序,优化网络消费环境。
“双十一”等集中促销活动期间,销售额爆发式增长,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发货迟缓、退货难等问题也会集中体现。
甘霖副局长强调,促销活动组织者和经营者要按照《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重点履行四方面义务:一是促销活动组织者要严格落实促销信息事先公示、平台进入把关、促销信息记录和保存义务,不得限制、排斥竞争,攻击贬低竞争对手,限制、排斥促销经营者参加其他平台组织的促销活动。二是严格遵守“七日无理由退货”等法律规定,不得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得虚构交易,不得对平台成交量、成交额进行虚假宣传。三是遵守促销信息规范和促销广告规范,不得发布虚假广告,不得虚报特价揽客,实施有价无货的欺诈行为。四是遵守促销活动规范,不得先涨价再打折,借机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禁止以假劣商品为赠品进行促销,禁止采用虚构交易、成交量或者虚假用户评价等虚抬商誉的方式进行促销。要多向消费者提供质量优、价格实、送货快、服务好的商品和服务。
在此前,国家相关部门也曾多次约谈电商,要求规范双11促销等网络交易活动。
10月25日,国家发改委召开发布会,见证阿里巴巴等8家企业共同签订《反“炒信”信息共享协议》,对炒作信用的行为进行删除账户、限制营销等专项整治。
10月30日,国家发改委价监局等部门联合召开“双11”价格促销提醒告诫会,提醒经营者依法促销。京东、国美、亚马逊等18家企业参加了告诫会。会上,相关负责人明确提出,禁止商家使用易误解的标价,并将打击虚构原价的行为。
国家发改委还于11月3日印发《网络交易价格举报管辖规定(试行)》,提出如果消费者投诉电商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网购平台应该配合调查,否则将按照《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四条进行处理。按此规定,平台若逾期不配合调查,最高可被处以10万元罚款。该《规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来源:电商报;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