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6年12月19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 接到用户对“百度糯米”的投诉称疑隐瞒扣款条例。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内容:
徐先生于2016年2月13日在百度糯米网购以83元的价格买了厦门舒友茶点200元储值卡,订单号:50011363897。
消费了104元后,卡内余额还有96元,2016年12月16日接到百度糯米短信,退款32.04元,百度糯米并没有按照购买时的比例进行退款39.84元(83/200*96=39.84)打电话与客服沟通,客服说由于我到期未消费的原因,扣除了百度糯米和商家协定的一部分金额。
这个解释我完全不能接受。我在糯米储值卡使用条例,以及各个购买页面所看到的宣传是,过期自动退,按比例退还余额,我认为商家这一项扣款存在隐瞒消费者的嫌疑,对这样扣款的合理性提出质疑。
对此,网站回复称:是用户自己的原因导致过期退款。
据《2016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16tsjcbg/) 监测统计,百度糯米、去哪儿网、饿了么、美团网、携程网、阿里旅行、艺龙网、大众点评、途虎、同程旅游为“2016年(上)十大被投诉生活服务电商”。(文/灯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