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新闻提示
国家工商总局发布《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办法指出,下列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消费者定做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另外,下列性质的商品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网络购物方便快捷,已经大大改变了我们的消费方式。但网购也有一个最大的缺陷,那就是“隔山买牛”。很多时候,看着卖家的各种吆喝各种秀,会觉得这个商品实在不错,忍不住要“剁手”。可是一旦买回来,却不是那么回事儿,总是有点不对劲,晒出个买家秀,和人家的卖家秀也是有天差地别。
有的时候,买家秀“不忍直视”是因为商品质量的确有问题,卖家秀纯属盗图,并非产品的真实样子,这样当然可以提出退货、找网购平台维权、给出差评。但也有的时候,商品没有明显问题,感觉不对主要是因为不适合自己。毕竟,网购只是看图或者看视频,没有拿在手里、穿在身上,缺了试穿、试用的环节,买错了也就不奇怪了。
有了七天无理由退货,就可以有效破解买家秀的尴尬——收到了实物感觉并不喜欢,觉得不对劲又说不出个所以然,就可以退货。虽然表面看来,这仅仅是对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但其实卖家也可以从中受益。想想看,如果自家网店的买家秀全都惨不忍睹,肯定影响生意,可实施了七天无理由退货,真正留下商品、晒出图来的,相对而言都是效果不错的。买家秀同样好看,自然是一种更好的广告。
在网购当中,是不是包邮也不容忽视,那么退货的运费谁出呢?据报道,记者查阅多家电商网站发现,目前这些网站大都已经标明“7天无理由退货”,有的甚至延长到30天,售后客服也都表示可以在不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下进行退换货。不过,在退换货过程中,消费者大多需要自付运费,只有购买了运费险,或是“钻石会员”之类,才可以补偿一定的运费。
商品质量没问题,纯属无理由退货,所以消费者承担一定的运费也是可以理解的。值得注意的是,最近几年常有报道说快递包装垃圾增长迅猛,大大加重了垃圾处理的压力。所以,网购平台不妨提醒消费者,在拆快递的时候稍微留点神,尽量不要把包装彻底撕坏,如果需要退换,就可以重复利用旧的包装,这才是环保、时尚的态度。对此,富有社会责任感的网购平台也可以推出一些鼓励措施,比如退货时如果使用原包装,即便没买运费险也可以包邮。
至于生鲜、贴身衣物、定制商品等等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消费者当然也都能理解。需要警惕的是,目前很多电商标明特价清仓不退不换,尤其是有的商家习惯于先虚构一个原价,然后天天假装卖特价、清仓、甩卖。
令人欣慰的是,《暂行办法》当中列举了一系列不适用于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当中却并没有特价打折商品,这显然有利于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价格打折并不意味着质量可以打折,除非商家卖货的时候已经明示产品存在瑕疵,并且得到了消费者的认可。
当然,消费者的权益需要保护,商家的权益也不能受损。此前曾有报道说,国外有一个女子在购买品牌包包的同时,还购买同款的山寨高仿货品,然后以无理由退货的原因,把山寨货寄给品牌店,自己留下正品。有了这一类前车之鉴,商家在做好服务的同时也要提高警惕,千万别让骗子因新规的实施而得手。(来源:法制晚报 文/庞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