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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总局:“电商十三五”明确支持社交电商、微商
发布时间:2017年02月19日 11:03:46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今年春晚,央视把微商搬上舞台的事件无疑为微商界注入了一剂兴奋剂,如今热度未消,国家工商总局综合司司长袁喜禄于2月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指出,面对经济繁荣发展的新趋势,要对电商、微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要有一个包容监管的意识,要鼓励创新。

  此新闻一经媒体曝光,整个微商行业都兴奋了!为什么?因为这是一个令行业雀跃的消息,这意味着微商作为社交电商,正在受到国家和政策的支持。此举不仅是为微商行业带来了最大惊喜,更是将整个微商行业推到了新的高度。

  国家工商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时,重点介绍《“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的目的意义、重点内容、改革举措、保障措施等。并针对近几年电商和微商这种新型业态的发展,监管执法者和行业从业者该如何理解审慎和包容,如何在促进新兴业态发展和实施有效监管间取得最优平衡点等问题上,进行了阐述。

  袁喜禄表示,我们在做市场环境的形势分析过程中也发现存在这种问题。一些新的模式、新的业态,也是百姓投诉的热点,比如,网络购物、服务型消费。怎么理解审慎监管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平衡?

  一要鼓励创新,这也是审慎监管的一个主要内涵。面对经济繁荣发展的新趋势,对这种新业态、新模式,还是要有一个包容监管的意识,还是要鼓励创新。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是经济进步的过程,也是社会进步的过程。鼓励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关键要看这种新模式是否有利于经济繁荣发展,是否有利于改善百姓消费需求,提升百姓消费品质。其实这种审慎和包容不仅是对新业态,很多传统的、涉及百姓日常消费的便捷的服务方式,也应该是宽容或者审慎监管。

  二要强调对消费者的保护,因为很多新的东西不成熟、不完善,所以会带来很多新的问题,对消费者的侵权和影响。张茅局长说过一个观点,作为商家来讲瑕疵是千分之几、万分之几,但是对于消费者个体就是百分之百。所以要把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市场监管的一个重要着力点。《规划》在讲到审慎监管原则时,后面还有一句话:对潜在风险大、社会风险高的领域,要严格监管,消除风险隐患。所以审慎监管同时也包括了要强化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通过消费者的这种高要求,来改进新业态、新模式,形成一个良性互动。

  据相关机构统计,2014年微商市场规模超过1800亿,2016年微商从业者达近3000万人,微商品牌销售额达5000亿元,预计2017年将会释放出9000亿元市场,并保持70%以上的增速。

  一直以来,对于微商的话题,背后纷争众多,微商未来的走向成为了大家普遍关注的重心,然而,这次政策的出台,工商总局明确提出鼓励社交电商,支持健康规范的微商模式,这一规划明确表明了政府对微商的态度,也意味着国家为微商正名,这对行业来说十分利好。正在观望迟迟未作出动作的创业者和企业,也可以放心地走上微商,为自己获取更多的市场份额。(来源:微商教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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