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全国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提案第0720号》
第一提案人:苑春鸣,田惠光
承办单位:旅游局(主),农业部(会)
提案形式:个人联名
内容:
乡村旅游是城镇居民以村庄野外为空间,以休闲度假为特色的生态旅游形式,是缓解城镇居民紧张的现代生活和工作的旅游方式之一,是城市居民与乡村基层群众的一种互动和创造。乡村旅游既可增加乡村基层群众的收入,又是一些偏远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的重要渠道。
乡村旅游发展迅速,但整体上还是处于起步探索阶段,特别是在创新营销服务和创新管理等方面仍有欠缺,难以满足旅游者,特别是城市年轻一族出行自主化、消费个性化、体验多样化和决策智能化的需求,在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方面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利用互联网开发乡村旅游还需进一步提高水平。面向消费者体现电子商务优势的功能亟待开发,面向乡村旅游经营者的许多功能尚未推出,缺乏消费体验。二是乡村旅游实用信息期待权威的移动推送服务。各区域旅游官方微信亟待提高专门针对乡村旅游的实用信息实时推送服务。三是在乡村旅游智慧管理方面覆盖面不足,乡村旅游热门景区缺乏智慧管理的全覆盖。四是欠缺现代支付结算手段的应用。当前,现金支付仍是乡村旅游最主要的支付手段,手机支付、支付宝和微信支付等依托移动通信技术的支付结算手段应用较少。
为了更好地应用智慧旅游技术对乡村旅游进行有效嫁接,实现乡村旅游从管理、营销到服务的整个运营过程的自动化和智能化,满足游客旅游需求,同时提升乡村旅游的管理水平,提出如下建议:
一、建立乡村旅游信息资源数据库
建议旅游主管部门,通过视频监控和感知系统主动获取乡村旅游经营活动和游客量的变动信息、乡村旅游地交通信息等相关旅游信息,通过射频识别技术、人工智能识别技术和云计算对主动感知获取的数据和信息进行自动识别、分类处理以及与网络的相互连接,动态地采集并储存乡村旅游信息资源,建立智慧乡村旅游信息数据库。
二、建立全覆盖的智慧乡村旅游公共服务体系
⒈在线乡村旅游信息服务门户,通过互联网,利用语音、数据、视频等各种方式为游客提供政府层面的乡村旅游信息资讯和乡村旅游特色服务。
⒉乡村旅游监督管理系统,建立乡村旅游资源整合与管理子系统、诚信监控子系统和信息规范发布子系统,全面完善乡村旅游监督管理系统,对乡村旅游业进行有效监管,保证乡村旅游业的有序、健康发展。
⒊智慧乡村行政办公系统,利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将乡村旅游政务管理、相关数据流转审批和权限分配等职能工作统一到一个相同的界面和重要办公平台,形成智慧乡村行政办公系统。
⒋应急指挥调度系统,采用定位、智能视频、传感等信息技术对乡村旅游社区进行实时监控,在第一时间内确定应急预案,并采取相应的救援措施。
⒌灾害防控系统,在乡村旅游社区相应位置设置视频监控设备和防控预警配置,同时连通公安、医疗、消防等各类灾害防控部门以及政府应急指挥调度系统,共同建立灾害防控系统。
三、建立乡村旅游社区营销宣传平台
与腾讯、新浪、网易等门户网站展开合作,开通乡村旅游官方微博,推进微信、QQ等互动服务在乡村旅游营销中的应用,建立并通过乡村旅游在线互动营销平台,全面宣传乡村旅游品牌特色和各种乡村旅游节事活动。通过手机二维码,建立乡村旅游手机门户网,及时、准确、详细地向游客推送各种乡村旅游活动信息,同时确保游客在线查询、购买旅游服务时的消费体验能够顺畅。
四、大力支持新型支付结算手段所需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培训
线上预订、支付,线下享受服务的OTO模式是乡村旅游发展的趋势之一,而新型支付结算手段是构建这一消费闭环最关键的一节。因此,一方面要加强对偏远乡村旅游经营者支付结算知识的培训,侧重对支付结算工具和结算手段常识的具体指导,让他们了解和掌握金融产品和支付结算业务的用途和好处;另一方面以国家旅游局《关于确定天津等15个城市为第二批国家智慧旅游试点城市的通知》的颁布为契机,积极支持农村地区银行卡产业的发展。鼓励增加机具的布放,政府适度补贴安装支付结算工具。(来源:中国政协网编选:网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