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一、事件概述
整治校园贷监管机构再出重拳。6月18日,银监会联合教育部、人社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全文:www.100ec.cn/detail--6401831.html)。要求未经银行业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禁止提供校园贷服务;且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校园贷业务,对于存量业务要制定整改计划,明确退出时间表。同时,杜绝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以培训、求职、职业指导等名义,捆绑推荐信贷服务。
此次,三部门联合下发的文件,采用“疏堵结合”的方式整治校园贷乱象。
“疏”:允许商业银行和政策性银行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有针对性地开发高校助学、培训、消费、创业等金融产品,畅通正规、阳光的校园贷服务渠道。
“堵”:有关人员表示,现在“堵”的是不正规的校园贷业务。满足学生群体正常贷款需求的同时,此次新政中的“堵”体现在两点:
此外,《通知》还指出,对拒不整改或超期未完成整改的,要暂停其开展网贷业务,依法依规予以关闭或取缔,对涉嫌恶意欺诈、暴力催收、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会移交公安、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数据
据《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显示,2016年互联网金融占全部网络消费投诉总量的7.62%,远高于去年同期,其中以趣分期(趣店)、优分期、惠分期为典型代表的新兴“校园贷”消费分期平台,成为消费者投诉的重点互联网金融平台。
另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发现:上述“校园贷”存在问题主要存在于出售翻新手机、疑似售假、充值未到账、售后服务差、不退货退款等。
另据《2016消费金融平台用户格式条款审查报告》通过对趣分期、人人分期、优分期、99分期等6家国内知名分期消费电商用户格式条款进行审查,发现部分平台在用户注册、交易条款、责任限制等方面存在诸多涉嫌“违规”问题。报告显示,分期消费电商平台的商品信息审查责任规避,直接导致消费者购买到的商品存在诸多质量问题,其中以手机登数码产品质量问题居多。
据网经社监测,目前主要的校园贷平台为:分期乐、名校贷、99分期、趣分期(趣店集团)、优分期、爱学贷、贝多分、喵贷、人人分期。除此之外,也有业内人士质疑,例如蚂蚁金服的花呗、京东金融的白条、百度的蓝金灵、苏宁的任性付、国美的美易分、唯品会的唯品花等互联网消费金融公司,申请贷款时未进行学生人群与社会人群的区分,是否也涉及校园贷的管控范围之内。
三、专家点评
对此,国内“新金融”专家、《互联网+普惠金融》一书作者、网经社主任曹磊认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观念的教育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校园贷乱象。大学生在进行平台选择时,一要看平台资质是否合规;二要看借款利息到底多高,防止陷入高利贷陷阱;三要看合同内容,与网贷平台签订正规的合同,包括具体的利息、还款时间等,作为法律保障依据。
1、校园借贷盛行的土壤
首先,大多数大学生因为一直在校园里面,对于金融知识是匮乏的,而贷款门槛低、条件限制少、办理快捷,才具有校园吸引力
其次,大学生因为不成熟,又有强烈的消费欲望,往往冲动消费不计后果,存在互相攀比的行为。
最后,校园贷平台起重要因素。大学生社会关系相对简单,而且身份固定,一旦违约容易对付,推广简单,大学生推广获客成本极低。
2,影响后果:
贷前环节虚假宣传,实则高息放贷,超出大学生合理承债范围。据网经社(100EC.CN)监测显示,部分校园贷平台的年化借款利率实际在10%—25%之间,分期付款购物平台要更高些,多数产品的年化利率在20%以上。
平台条款设置了贷款陷阱,甚至以“裸条”作为担保方式。在贷后环节又暴力催收,突破法律道德底线。
内控缺失,对借款人信息疏于管理,造成个人隐私泄露甚至被贩卖,导致伪冒欺诈事件。
3,防范措施
一是加快推动信用体系建设,支持民营个人信用机构的发展,充分利用大数据的技术手段,积累有效的个人信用评价机制,与央行征信体系形成有效互补。
二是对于非银行的消费金融提供主体来说,应该争取建立独立的风险评估部门和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同时有效管理消费金融业务,与其他主业进行协调定位,避免出现财务风险和流动性风险。
三是充分运用各种风险分散手段,如保险和担保支持。
四是有效监督消费信贷用途,建立奖惩机制,使得贷款人真正利用消费金融工具来进行日常消费,而不是把资金用作他途。
五是家长要更多的去走近孩子,关心他们的生活,以身作则,教会他们正确的理财方式,才是避免误入陷阱的关键。
六是学校方面要在思想引导、财商培养、风险教育上下功夫。理性消费不能在大学教育中缺席,求欲不求知更不能成为主流。大学生的独立意识和风险意识不冲突,家庭和学校教育跟上了,才有助于提升他们的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消费观、隐私保护观。
4,意见建议
第一,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大学生消费观念的教育力度,从源头上遏制校园贷乱象。
第二,大学生在进行平台选择时,一要看平台资质是否合规;二要看借款利息到底多高,防止陷入高利贷陷阱;三要看合同内容,与网贷平台签订正规的合同,包括具体的利息、还款时间等,作为法律保障依据。
第三,建立大学生的信贷体系,尤其是资助信贷体系,满足经济的保障性需求,而无需求助于校园贷。
对此,网经社特约研究员、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李旻律师认为:疏堵相结合的模式更好规范校园贷,银监会发文暂停校园贷的这一举措是必要且及时的。校园贷的存在从表象上看能帮助学生族解决当下一些经济困难,但是客观上看校园贷造成的影响却是极其严重。近年来,较之校园贷的正面价值,与之相反的是它带来的层出不穷的负面新闻。暂停校园贷这一举措,可谓是一举多得,其解决了个人隐私泄露导致信用卡诈骗的问题、高额利息的偿还问题、暴力催收的问题,除此之外更是解决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保障了广大学生族的权益。
银监会暂停校园贷并非完全取消这项业务,而是通过疏堵相结合的模式,更好的规范校园贷产品的发放。这既解决了部分学生族现有需求,又保障了其权益的合法、正当。作为校园贷的存量单位,监管单位应当进一步要求其完善相应制度,列出详尽的消化计划,唯有逐步实现存量的定向去除,才能逐步完成这一阶段的过渡。
对此,网经社特约研究员、辽宁亚太律师事务所董毅智律师认为:中国式金融发展,放着乱管则萎,针对校园贷的最新政策这是一种必然。
首先,此次发文明确了三方监管,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三部委的联合监管,监管的明晰,是清理整顿的开始。
其次,校园贷的野蛮发展,尤其是裸条等恶性事件的频发,全行业被叫停,是必然结果,每一次无序发展都将迎来更猛烈的监管,多少行业从业者又一次面临转型,甚至法律的制裁,这也是中国式金融发展的轮回宿命。
最后,校园贷的存在有其一定的市场需求,但如何兼顾合理发展,是个难题,不论是多年前的校园信用卡叫停,还是本次校园贷,都体现了巨大市场需求与稳妥发展之间不可调和的矛盾。有市场就无法完全封杀,是否又转回地下,是否按照潜规则操作。校园贷只不过是又一次验证了一个铁律,中国式金融发展,放着乱,管则萎,轮回中不过是品种和概念的更迭。
对此,网经社特约研究员、北京市中治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任鸿雁律师认为:三部门以规章形式对校园贷规范表明监管部门的治理决心。银监会此次通知,再次凸显大学生信贷亟待解决和大学生这个群体在信贷领域急需教育和保护的问题。自从商业银行收紧大学生信贷,各种校园贷以及打着网贷名义的高利贷便趁虚而入,不仅扰乱信贷市场,还造成各种刑事案件高发。
任鸿雁律师进而,指出银监会此次通知,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将校园贷这类业务进行了规范。一是暂时将校园贷业务纳入行政许可或者准行政许可的范畴,未经批准不得开展此类业务。同时也鼓励商业银行尽快弥补大学生信贷市场的空缺。二是监管部门表明了要发挥好公众教育的职责,对于大学生群体要通过发送校园贷风险告知书、建立应急处置机制等方式进行风险教育。三是跟其他部门的综合治理,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要移送公安司法机关,表明了监管部门的治理决心。(文/小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