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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工商总局重磅打击网络传销 电商中心在行动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27日 20:08:2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国家工商总局2018年1月18日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7年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9.4万件,案值99.1亿元,其中恶性传销、金融诈骗违法案件成为新的焦点,数量不多,但传销的社会危害性比较大,金额也比较大,特别是涉及到金融诈骗、非法集资这些领域,成为了一个影响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

  为更全面剖析网络传销的表现形式、特征、类型和典型案例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独家专题公安部、国家工商总局重磅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www.100ec.cn/zt/pyramid_scheme/)近日上线发布。专题从网络传销的定义、识别方式、类型、被定性传销和疑似传销企业、网络传销研究、专家点评等几部分展开。

  教你如何识别网络传销?

  什么是网络传销?网络传销是指利用网络等手段进行传销,使用了隐秘的不公开的手段,通常有自己的网站,通过拉人加入,人拉人然后拉下线,拉的越多就挣的越多,是传统传销的变种。它的得利方式同样是交纳会费(或享受产品),然后再拉人进入作为自己的下线,如此方式与传统传销没有本质的区别。与传统营销相比,网络传销具备:虚拟性更强、更具欺骗性、隐蔽性强、跨地域性传播,以及处于工商监管的“灰色地带”五大特征。

  为了更直观了解网络传销与直销的区别,以防大家落入网络传销陷阱,我们制作图表如下:

  如图所示,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了解,网络传销与网络直销在经销商利益来源、公司利润来源、加入条件、产品价格、质量、售后等方面有明显差异。

  1、入门费。是否需要认购商品或交纳费用取得加入资格或发展他人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

  2、拉人头。是否需要发展他人成为自己的下线,并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3、计酬方式。是否以直接或间接发展人员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如果符合以上特征,就有可能涉嫌传销。

  网络传销典型代表类型

  据网经社近十年跟踪研究显示,网络传销存在多种表现形式,让人防不胜防,典型的有:微商传销、微信传销、社交传销、返利传销、消费传销、网购传销、金融传销、货币传销、养老传销、旅游传销、理财传销等。而近年来,被定性为传销和疑似传销的企业也数不胜数。据中国网络传销网(www.100ec.cn/zt/wlcx2/)企业库显示,目前社会影响大、又比较典型的网络传销或疑似网络传销平台有太平洋直购网、万家购物、云在指间、上海家帝豪、借贷宝、大大理财、云梦生活、摩能国际、梦幻之旅、世华旅游、安贝特、世华旅游、海纳百特、富宽购物网、新智网、精彩生活网、星火燎原、博邦商城、云集微店、环球捕手等。

  另据2018年1月,网经社发布的【年终盘点】2017年十大互联网传销案例与点评显示,钱宝网、五行币、维卡币、五化联盟、云在指尖、云集微店、魔幻农庄、1040阳光工程、IGOFX、亚欧币为“2017年十大互联网传销案例”,其中,打着“互联网金融”名义的诈骗传销是2017年的“重灾区”。

  此前,全国首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主编、网经社主任曹磊为“浙大-四川省工商局打击网络传销班”做主题为《电子商务发展与网络监管实务》讲座(网络传销肆孽成社会热点 曹磊传授工商系统严打“心经”),传授工商系统严打网络传销的“心经”。曹磊讲述网络传销之所以猖獗主要有以下四大原因:监管层相关法律法规缺乏与时俱进;网络传销组织借“互联网+”瞄准电商、微商、互联网金融阵地;极个别电子商务公司营销过程中有传销嫌疑;用户缺乏相关知识,对电商、微商、直销和传销认识模糊。

  曹磊指出,由于网络传销突破了地域和国界,由于属地管辖的限制,各地工商部门只能就本辖区的传销活动进行监督,很难从源头上切断,更需要用互联网思维、互联网+平台实现“以网管网”。

  十年来我们一直在行动!!

  网经社研究表明,近年来各类披着互联网/电子商务外衣的传销组织屡禁不止,微商、数字货币、校园贷、资金盘等成为网络传销“重灾区”,类似于云在指尖、摩能国际、博邦商城等打着电子商务幌子的几十亿传销大案浮出水面。

  近十年来,我们一直在行动,从2010年开始,网经社通过联手中国反传销协会、中国反传销志愿者联盟,启动了“2010中国网络传销不完全调查”(www.100ec.cn/zt/wlcx/),对网络传销进行了为期三个多月的深入“卧底”调查体验,并最终撰写《2010年中国网络传销调查报告》。

  该报告一经发布,引发全国1000多家媒体纷纷报道,引发巨大社会反响。报告经有关“内参”渠道上报中央有关领导批阅后,最终推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安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在内的六部门联合打击网络传销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查处一大批网络传销企业,有效净化了社会环境、经济环境、互联网电商环境。

  为净化网络环境,为用户减少损失,避免受骗,十年来网经社一直第一时间披露、预警、曝光网络传销案件,并联合专业律师点评分析,为全体国民保驾护航!

  此后,我们在配合工商、公安等监管部门打击网络传销的道路上一直没有停歇,不定期发布大量网络传销信息、预警,提醒广大互联网用户警惕传销骗局;并联合专业律师发布电商快评,剖析和预警网络传销陷阱,通过全国数百家媒体进行发布,让更多的用户小心各类披着互联网外衣的传销陷阱;此外,中心的各位分析师、专家不定期通过媒体呼吁,提醒用户不要落入网络传销“深坑”。

  支持行业创新 为被扣“传销帽子”的电商正规军“正名”

  电商行业一直以来都是是非之地,而一些新型的模式很容易被抹黑。为此,除了曝光一些传销或疑似传销的企业,给广大用户以预警外,多年来我们也一直在为电商行业被误解歪曲的新型模式正名。

  2017年9月,某地警方在官微发布了《关于“拼多多”、“拼好货”等拼团购物平台存在隐患问题的预警》,该预警文章里称,“拼多多”、“拼好货”等拼团平台这种薄利多销的线上商品销售模式获得了不少群众青睐,各类拼团信息也陆续在朋友圈火爆起来。然而,该平台在运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隐患问题,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及时采取有效工作举措积极应对。拼多多还被不明是非、误打误着地扣上了“类似传销”的帽子。

  对于快速发展中的社交拼团电商“拼多多”,网经社认为这是一种充分利用互联网社交属性而发展的新型电商模式,并非是传销。

  正如网经社主任曹磊在接受媒体时表示,“相关抹黑言论认为拼多多、拼好货等社交电商平台存在类似传销形式的问题,其中的原因主要在于发布者缺乏电商专业知识,对这类创新模式的电商平台运作模式并不是特别了解,将拼团社交电商与网络传销混为一谈。(详见《“拼多多”被“误指”涉嫌传销专家:与传销“风马牛不相及”》)

  正如曹磊指出,判断披着“互联网+”外衣的“新模式”是否属于传销,可看其是否具备以下主要特征:一是是否需要交纳或变相交纳入门费;二是否分层级,直接或间接发展下线;三是否根据下线获利,上线直接或间接从发展的下线人员数量或销售业绩中计提报酬或“返佣”。显然,以“拼多多”为行业代表的“拼团模式”类移动社交电商模式,与网络传销“风马牛不相及”,更接近美团大众点评赖以起家的“团购模式”,而这类团购人数达一定数量就能享受一定优惠的商业模式,无论在线下还是线上,早就被证明是合法、合理,也合乎用户需求的。

  在顺利运行八年多后“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迎来了全面升级,2.0版在线系统(show.s.315.100ec.cn/)近日已测试上线运行,如您(用户消费者/平台商家),遇到电商侵权、消费纠纷、商家维权,以及疑似网络传销等情况,欢迎向我们反应、爆料,提供线索,我们将协同有关各大电商平台和工商、消协、律师等力量协调解决电商纠纷争议。(文/若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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