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2018年3月29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http://show.s.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斗米”的投诉,称所购商品质量差,要求退款未果。
(注: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林先生于3月12号下午, 在斗米购买了产品, 价值一万元,订单号为20180312200040011100750042270449。
前面沟通的时候是5块钱一个, 后面就变成了15块钱一个,我是不知情的, 同时, 让我先打款, 我想想, 主要想要这个东西. 所以同意了。 支付宝打款后, 紧接着就给我合同了, 当时是通过微信给的扫描件, 但是在没有我的同意下, 私自帮我签署了协议和盖章. 同时,极度不负责任不说, 产品质量极差. 我想好好处理这个问题, 一直推脱, 后续我想退款, 不可以。
据《2017年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17jcbg/)监测统计,发货问题、退款问题、商品质量、退换货难、疑似售假、虚假促销、退店保证金难退还、网络欺诈、客户服务、物流问题成为“2017年度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溡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