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019年3月25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转运四方”的投诉,称同款商品运费不同,售后不予处理。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包女士在网上购买望远镜通过“转运四方”运输,订单号为DD190323100376。
包女士在网上购买望远镜通过“转运四方”运输。发货网站明确标明发货重量为331g(望远镜裸重195g),在同一家店购买的走其它转运公司的朋友到了转运公司物品重量是0.45KG,我用转运四方运输就变0.6KG。他们的收费标准0.5KG商品收费收首重60元,但每加0.5KG多收费35元,我的包裹刚好是0.6KG所以必须交付95元。为什么同一家店购买的同样的东西重量相差这么大,转运四方欺骗消费者增加包裹重量多收运费。发现转运重量有问题后联系客服,基本联系不上,只有一次终于回复了,但不解决我的问题,而且态度极其恶劣;拨打联系电话也无人回应。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据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监测了解,转运四方、斑马物联网、海带宝、法国快运等是用户投诉的热点海淘转运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制作专题《海淘转运痛点待解 屡屡丢件 拒不赔偿用户怎能安心?》(详见:http://www.100ec.cn/zt/htzy/)。(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