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摘要:日前,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在接受《扬子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代写刷量产业一直存在,就像刷单、微博水军一样,有利益就有驱动。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小红书立新规对流量造假笔记说不》
近日,小红书线上发布《品牌合作人平台升级说明》,对博主粉丝量和月曝光量做出更高要求,不符合要求的KOL(博主)将被取消品牌合作人的资格。对此,小红书创始人瞿芳表示,新规是为了保证内容质量而不是清洗KOL。电商专家支招消费者,甄别“刷量”商品其实有窍门。
小红书新规:流量造假扣12分
近日,有媒体报道称,有关小红书笔记代写代发、刷量、提升搜索排名的产业链浮出水面,让你“种草”的笔记可能并非来自真实用户的亲身体验,而是由专业写手按照商家需求“编造”的。小红书创始人瞿芳表示,文中所报道的黑产刷量行为,正是小红书一直以来严厉打击的对象,小红书已就此类事件向警方报案。据悉,今年1至3月,小红书反作弊技术团队处理涉及黑产账号138万个,作弊账号38万,作弊笔记121万篇,并已配合警方调查破获多起刷量案。5月15日,小红书线上立新规:包括粉丝数量需超过5000、平均月曝光量高于10000的KOL(博主)才能获得品牌合作人资格,并对违规接单、不标注广告以及流量造假笔记的KOL直接扣光12分并解约等。旨在提高门槛,取消低质量的KOL发帖资格,确保平台内容高质量。
内容造假,蒙上“种草”人的眼
据网经社监测,除小红书外,淘宝、美团、人人车、小米等不少电商平台频频被曝刷单行为以及握手网、宝宝刷单网等刷单平台。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曹磊认为,代写刷量产业一直存在,就像刷单、微博水军一样,有利益就有驱动。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方超强表示,名为分享、实为推广软文的信息可认定为互联网广告。委托发布广告的商家是广告主,发布账号主体是广告经营者及发布者,据规定都需要对广告真实性负责,同时还应当标注软文的广告身份,使得消费者能够明辨其为广告。违反者,行政部门可处以10万以下的行政处罚。虚假刷量行为,会降低小红书数据真实性的评价,实际上是对小红书商业模式的侵权损害行为。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助理分析师蒙慧欣表示,刷量、删差评、虚假评价等行为不仅扰乱了电商行业正常的交易秩序,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蒙上“种草”人的眼。按照《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帮助他人刷单、炒信、删除差评、虚构交易等也将受到严厉查处。
怎样甄别“刷量”、“刷好评”商品?
任何虚假的数据,对真正尊重游戏规则以及用心去做电商从业者来说都是一种极大的伤害。那么,消费者要如何防范?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姚建芳提醒消费者,买家在网购时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识别出有“刷量”“刷好评”行为的卖家:一是看店铺评分和成立日期,一般来说,店铺成立时间比较长的,相对来说信誉会更好一些;二是看评价数量和交易数量的比例,交易数量庞大,评价数量却寥寥无几,这样的情况通常是因为退货量大导致的;三是看好评内容,如果查看所有的评论,长篇累牍都是“好”,这样的好评多半都是刷出来的;四是看晒图和差评。好评会造假,但恶意投诉的消费者毕竟是少数,因此差评的参考价值比好评高。(来源:扬子晚报 文/范晓林 朱梦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