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019年6月3日,“电子商务消费纠纷调解平台”(www.315.100ec.cn)接到用户对“plum红布林”的投诉,称平台寄卖商品,售出价格不符。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李女士于2019年5月12日在“plum红布林”平台寄卖一个钱包,吊牌价2038元,平台定价738元。6月3日,通知我已卖出,我得到368元,对于价格我表示疑惑。有370的差价,客服告知147元是折扣活动,100元是平台优惠券,30元是博主折扣。我对于优惠券和打折活动的事情毫不知情,平台没有通知,认为由卖方承担,在寄卖时的选项上并未明确说明。(如图) “卖家须知”是客服事后告诉我的,内容存在歧义,误导消费者的情况如下: 1.“常见问题5,我的收入如何计算?”(如图) 该条里只字未提优惠券和折扣活动的事情。 2.“关于结算”页面仅有一行字提到了折扣的事情 收入结算价“不等同于”实际成交价。 收入结算价是我收到的钱,平台提到“实际成交价为折扣或使用优惠券之后的最终售出价”。 困惑如下: ①最终售出的价格是否就是“收入结算价”? 平台未作出说明,如何定义收入结算价,卖家须知中并未清楚说明。 ②平台说“折扣或使用优惠券” 此次交易中存在“折扣”和“优惠券”和“博主优惠”共存的情况,并从未告知卖家,存在欺诈。 诉求: 希望平台按照卖家须知,收取你们说的折扣或者优惠券价。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对此,“plum红布林”发来反馈称:该卖家在平台寄卖的Vivienne Westwood钱包选择的是"平台定价"模式,平台定价的商品在定价时平台会给一个定价区间(可见用户反馈的图片3说明),此商品平台给出的定价区间是217-738元,代表该商品会在该价格区间内销售,且该价格区间也是定价时通知过用户经过用户确认后才上架(用户可翻看之前的消息通知)。该商品最终在6月3日以460.4元售出(在上述价格区间范围内),按照平台定价收取20%的服务费计算,最终卖家的收入为460.4*80%=368.32元。所以该商品的销售无违规操作,是在卖家同意的价格区间范围内正常售出结算的。
据《2018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http://www.100ec.cn/zt/2018yhts/)监测统计,全国网络消费前20大热点投诉问题依次为:退款问题、商品质量、发货问题、网络欺诈、霸王条款、虚假促销、售后服务、网络售假、退换货难、订单问题、退店保证金不退还、物流问题、货不对板、客服问题、冻结商家资金、恶意罚款、发票问题、信息泄露、高额退票费、出票不及时、其他。(文/栗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