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10月9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在线旅游经营服务管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为“暂行规定”)(全文详见:http://www.100ec.cn/detail--6529484.html),针对在线旅游行业(OTA)“大数据杀熟”、“低价游”、“非法删评论”等当前业内存在的热点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对此,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认为,对于大数据“杀熟”,此前公布的《电商法》就有相关规定,第十八条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的兴趣爱好、消费习惯等特征向其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搜索结果的,应当同时向该消费者提供不针对其个人特征的选项,尊重和平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此次《暂行规定》对于在线旅游的大数据“杀熟”有了更详细的规定。尽管《暂行规定》对在线旅游相关违规行为做出了相关规定,但仍未明确违规行为的判定。因此,在线旅游平台是否存在大数据“杀熟”等违规行为判定上仍存在一定难度。监管部门还需对此进行进一步明确,形成完整的管理和认定体系。
陈礼腾认为,在过去,在线旅游乱象屡禁不止,不仅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企业的形象的大打折扣。文旅部出台新规加强了在线旅游市场监管,对虚假预定、大数据杀熟、信用监管等热点问题都做出了具体规定。对平台的合规发展做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不仅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同时也创造了更好的市场环境及竞争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