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本报告导读:11 月13 日,阿里巴巴集团提交招股文件正式返港上市。我们认为此次阿里返港上市和科创板试点注册制引导下的IPO 政策放开和推广,意味着包括沪深交易所和港交所在内的大中华地区资本市场将继续释放政策红利,吸引红筹企业和独角兽通过多种方式回归。
摘要:
阿里正式返港 IPO:11 月13 日,阿里巴巴集团向香港联交所提交初步招股文件,意味着阿里正式返港上市。11 月19
日,阿里提前10小时结束机构认购,国际认购订单超额倍数为3-4 倍。此次IPO,阿里将发行5.75 亿股(含全数超额配售股份),每股定价176
港元,对比阿里ADR 折价2%,募资规模达1012 亿港元,占当前总市值2.62%。
阿里本次在港融资有望成为今年港股市场继友邦之后第二大IPO 项目。
阿里与港交所的前两次渊源:2007 年,阿里巴巴网络有限公司(B2B业务)第一次在香港上市,但却在五年后因B2B
业务模式受限、集团整合而寻求私有化并从港交所退市。2013
年,准备第二次上市的阿里巴巴首选港交所,但最终却因同股不同权的问题转而赴美,最终以250.3 亿美元的募资,创下了纳斯达克史上最大的IPO
记录。
海外上市公司在港发行普通股表现优于HDR:此次阿里在港上市最终选择了发行普通股的方式,但目前在美港两地上市的公司多数采用“H
股+ADR”的IPO 模式。相比之下,单一发行HDR 的形式,因为交易量不足,股份占比低、缺乏定价权、回流海外套利等原因已被边缘化。自1980
年来,共有17
家公司选择在美国、香港两地以此模式上市,上市后表现良好。就政策和规则角度而言,从纳斯达克到港交所,再到科创板,放宽上市企业的盈利条件已成为趋势,生物医药、互联网等行业也越来越成为政策以及市场关注的重点。
科创板的设立为公司分拆上市提供新选择:科创板允许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分拆子公司在科创板上市,填补了境内分拆上市制度的空白。此外,科创板还允许符合科创板定位、尚未盈利或存在累计未弥补亏损的企业在科创板上市,允许符合相关要求的特殊股权结构企业和红筹企业在科创板上市,降低了上市门槛,表明境内市场对科创企业的包容度不断提高。2019
年8 月23
日,证监会正式提出,符合条件的上市企业可以分拆子公司到境内市场公开发行股票或重组上市。境内资本市场制度的逐渐完善将为中概股公司提供新的回归渠道。
风险提示:阿里上市发行不及预期,分拆上市推进速度不及预期。(来源:国泰君安证券 文/王政之 周天乐 编选:网经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