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互联网诊疗、医保接入、处方外流等互联网医疗关键发展节点均处于政策推动的历史黄金期。互联网医疗政策顶层设计不断加强,此次国办政策出台有望显著加速后期具体政策细则的制定过程,对互联网医疗行业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7 月21
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完善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加快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坚决清理各类不合理管理措施。在保证医疗安全和质量前提下,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加快创新型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并推进临床应用。
互联网医疗各关键节点均处于政策的历史黄金期。医保支付方面,2019 年8 月30
日,国家医保局出台《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互联网医疗服务首次纳入医保,政策壁垒已开始打通。2020
年3月,国务院在《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再次提出对符合要求的互联网医疗机构为参保人提供的常见病、慢性病线上复诊服务,可依规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在互联网诊疗方面,目前虽然仍较局限在常见病、慢性病复诊,根据2020
年4
月国家发改委在《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中,提出在卫生健康领域探索推进互联网医疗医保首诊制和预约分诊制,首次释放出放开互联网医疗“首诊”信号。在互联网医药方面,2019
年8月审议通过的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首次解除处方药在线销售限制,《药品管理法》于2019 年12 月1
日正式实施,网售处方药已进入实质执行阶段。
顶层设计不断加码,国办发文有望对互联网医疗政策放开一锤定音。疫情后,初期的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主要由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直接相关部门单独发布,2020
年3 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4
月,国家发改委、中央网信办发布《关于推进“上云用数赋智”行动培育新经济发展实施方案》;7 月,国家发改委等13
部门发布《关于支持新业态新模式健康发展激活消费市场带动扩大就业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互联网医疗相关政策的参与和协同部门增多,政策高度不断提升,此次国办发文代表互联网医疗行业在顶层设计层面的提升,有望对互联网医疗政策放开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
国务院办公厅此条政策的重要性在于其有望显著加速后期具体政策细则的制定过程。国务院办公厅此次提出的“进一步放宽互联网诊疗范围,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和前期医保局、卫健委、发改委等部门的政策导向具备一致性。但此次实施意见提出的“加快评估已出台的新业态准入和监管政策”、“制定公布全国统一的互联网医疗审批标准”,对相关部门的未来工作提出了具体而建设性的工作内容,即在加速互联网医疗应用创新的大背景下,加速评估具体业态和制定对应监管政策。我们认为,未来如医保报销、诊疗服务开展等前期政策已明显鼓励的领域有望加速出台相关细则,互联网医疗业务的合规边界有望进一步清晰。
疫情后,国家医保局、国家卫健委等直接相关部门已多次发文推动并规范互联网医疗的发展,未来政策监管边界明确后,业内厂商战略布局或更加坚定。2020
年2
月,国家卫健委一周内两次发文推动互联网诊疗发展,并强调规范互联网诊疗咨询服务。在之后的政策中,推动和规范始终是政策的两大关键词。互联网医疗具有互联网和医疗双重属性,互联网属性决定了互联网医疗的高用户参与度和市场化,医疗属性则决定了互联网医疗的责任边界划分和政策监管的重要性,行业发展和行业监管相辅相成相生。未来随着政策细则不断出台、行业边界不断明确、监管方式不断确定,行业发展的不确定因素有望显著降低,业内相关厂商的顾虑或消除,战略布局和战略投入有望更加坚定。
风险因素:互联网医疗政策细则落地不及预期、互联网医疗用户习惯培养不及预期。
投资策略:互联网诊疗、医保接入、处方外流等互联网医疗关键发展节点均处于政策推动的历史黄金期。互联网医疗政策顶层设计不断加强,此次国办政策出台有望显著加速后期具体政策细则的制定过程,对互联网医疗行业起到一锤定音的作用。推荐卫宁健康、阿里健康、万达信息,重点关注平安好医生、区域医卫龙头、智慧医院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