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8月7日,因没有同意签署独家协议而遭遇饿了么强制下线,20户商家联名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举报饿了么。而此次事件距离饿了么起诉美团“二选一”被法院立案不到3个月时间(具体详见:饿了么起诉美团“二选一”索赔100万元 律师:若证据充足 美团败诉概率大)。事实上,在线外卖头部平台之间的“掐架”要求商家二选一战队等事件屡见报端,因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经营行为,美团和饿了么也曾被工商部门多次约谈并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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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经社(WWW.100EC.CN)了解,今年7月,在浙江温州苍南县,由于没有同意签署独家协议而遭遇饿了么强制下线的20户商家联名向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名举报:饿了么采取强制下线店铺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逼迫广大中小餐饮经营户二选一,严重扰乱市场秩序。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商家举报信)
对此,饿了么表示,目前正在核实相关情况。
事实上,这也并非外卖平台第一次传出强制签署独家协议。如2018年9月5日,巴中市通江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关于美团外卖“二选一”的举报》材料,称美团外卖以多种方式要求商家“二选一”或者签署“独家”合作协议。此外,因涉嫌不正当竞争和垄断经营行为,美团和饿了么也曾被工商部门多次约谈并罚款。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今年4月27日,浙江温州饿了么餐饮商家就曾向媒体表示,在饿了么平台上遭遇“二选一”,若不签“独家协议”,将被收取27%的抽佣比例,而之前签订协议时的抽佣费率为17%。
与此同时,8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与北京三快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商业诋毁纠纷、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裁定书显示,饿了么表示,经商家反映,美团外卖存在向商户推送诋毁饿了么平台的信息以及威逼商家不与饿了么合作、只与美团独家合作信息的行为。
饿了么认为,美团外卖损害了合法竞争利益和用户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自愿、公平、诚信的市场竞争秩序,已构成对饿了么的不正当竞争行为。由此,饿了么请求法院判令美团公司立即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并赔偿饿了么100万元。7月24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将该案移送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处理。
(网经社注:图片采集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而此次饿了么被20户商家联名举报事件,距离饿了么起诉美团“二选一”被法院立案不到三个月时间。在这一点上,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不论是饿了么还是美团对商家施压“站队”进行“二选一”行为,双方都是“五十步笑百步”。而这一事件背后是否有竞争对手“推波助澜”,还是商家自身维权行为,都说明本地生活的餐饮外卖领域竞争格局的升级。
“一直以来,外卖平台之间为争夺商家的独家签约权更是使出‘浑身解数’,而随着各自优势地域逐渐明朗,双方开始在自己的“领地”抢夺资源也愈发激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其中,不乏一些较为“恶劣”的奇葩招数促使商家“二选一”,如,提高服务费(抽成)。针对绝交签约独家的商家,外卖平台会提高服务费比例,导致商家利润薄弱;商家定位“动手脚”。改变配送区域范围,将其定位与无人区,导致商家没客流;外卖起送费提高。原本20元左右的快餐,迫使消费者不得不加购商品,丢失客流。
“优质商家的数量决定了外卖平台的核心竞争力,从而促使各方不留余力获取商家资源。”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法律权益部分析师蒙慧欣表示,近年来阿里逐步向同城零售业务倾斜,加大本地生活的投入。而在本地生活领域,尤其是在在线外卖方面,饿了么与美团几乎平分“天下”,但这也意味着“两虎相争”可能升级。一直以来,外卖平台之间为争夺商家的独家签约权更是使出‘浑身解数’,而随着各自优势地域逐渐明朗,双方开始在自己的“领地”抢夺资源也愈发激化。如今,在线外卖领域的寡头格局的进一步显现,竞争日趋激烈,平台通过或明或暗的方式‘施压’、逼迫或暗示商家‘站队’进行‘二选一’等,这也加剧了商户对外卖平台选择的难度。
此外,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生活服务电商分析师陈礼腾还表示,当下美团、饿了么的竞争不仅仅局限于餐饮外卖,而是本地生活的全线竞争。随着竞争格局的升级,“二选一”所带来的影响也将愈演愈烈。作为平台型的企业,商家的丰富度决定了用户的流量,但通过“二选一”这种不合理的手段对商家进行垄断,违背了公平竞争的原则,且不利于行业的健康发展。数字化赋能尽管“道阻且长”,但这才是留住商户,实现长久发展的方式。(文/木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