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8月20日,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印发了《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在全国率先对互联网医院和医师行为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对互联网诊疗的病案规范、用药规范、投诉管理、数据安全管理等做了更为精细、严谨的规定,明确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底线和红线,加强和细化互联网诊疗服务的全流程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性。这是我市自2016年探索“互联网+医疗健康”模式以来出台的第19个配套政策,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亮点一:明确互联网医院和医师行为规范 不得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全代替医师诊疗
《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共八章四十五条。首先明确了互联网医院和医师行为规范,规定互联网医院应当通过人脸识别等人体特征识别技术,加强医师管理,确保医师本人接诊。医师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时必须对患者进行风险提示,获得患者的知情同意,不得夸大和虚假宣传。在开展互联网诊疗服务中,应利用文字、语音、图像、视频、辅助检查设备等互联网工具,获取足够的信息,以支撑全面分析病情、疾病诊断、开具处方等诊疗行为。不得用人工智能等技术完全代替医师进行问诊、书写病历、开具处方等诊疗行为。不得引导患者至互联网医院以外的、无法被该互联网医院监管的其他交流工具(如微信、QQ、私人电话等)上进行。
线上诊疗流程必须和线下保持一致,应遵循先问诊、书写医疗文书,后做出处置意见的流程,如需药物治疗的,开具的处方需经药师审核后,方可进入购药付费、配送环节,严禁先购药后补方。
亮点二:严管药事服务 不得将医师收入与药品金额挂钩
在药事服务方面,《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要求,互联网医院不得通过技术手段生成虚拟问诊过程后以医师名义开具处方。医师不得开具麻醉、精神类及其他有特殊管理规定的药品处方,当医师开具的处方中含有高警示药品时,必须告知患者该药品的用药风险、用法用量和储存条件等。
互联网医院不得将医师的任何收入与其所开具处方的药品金额挂钩,不得以药品利润诱导医生的处方行为,不得给医生任何以积分或活动等形式的变相回扣。禁止将线上处方及药品销量信息发送给利益相关的商业主体和经营参与者,禁止针对医师个人的药品销量统计行为。同时,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上报制度,应设置专门管理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药品不良反应和不良事件上报及处置。
在医疗质量管理方面,《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要求,互联网医院应建立健全投诉反馈制度,设立投诉管理部门,在服务平台的醒目位置,设立投诉通道,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建立医师主动退费机制、平台评估退费机制等合理的退费机制,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
探索:既大力扶持互联网医疗 又要防止野蛮生长
银川市是国家“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区的核心城市,从2016年探索至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先后出台了《银川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银川市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银川市医疗保险门诊大病互联网医院管理服务办法(试行)》等18项配套政策,5项行业自律规范,形成一套较为完整的制度体系。2020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银川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建了互联网医院联盟,开辟抗疫“第二战场”,为抗击疫情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老百姓的一致认可。但在过去3年多的实践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影响行业健康发展问题,互联网诊疗领域的规范依然不够完善,对互联网医院的监管还缺乏具体的依据。此次新出台的《银川市互联网诊疗服务规范(试行)》,就是梳理了过去3年多在实际应用场景中发生的各类问题以及群众的投诉,以问题为导向,堵漏洞,划红线。
根据规范,银川市下一步将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参照实体医院的管理办法,对互联网诊疗服务中的违规行为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严重的违规行为将从处罚、整顿执业直至吊销执照,呵护“互联网+医疗健康”行业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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