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中国消费者协会确定了2019-2020年“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和“全国消费维权十大典型司法案例提名”,并于3月15日公布。以下为部分典型案例:
典型案例一
移动APP用户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区分
【案情简介】
原告黄某发现被告运营的读书软件(简称移动APP)通过不授权无法登录使用的方式,将其运营的关联社交软件中好友关系数据交予移动APP,提出判令被告停止侵权行为等诉讼请求。
法院判决认为,被告移动APP获取社交软件信息的行为,在读书软件许可服务协议中未以合理的“透明度”告知原告并获得同意,侵害了原告的个人信息权益。
【专家点评】
本案在准确理解法律相关规定精神的基础上,对互联网公司关联产品之间的数据使用、个人信息与隐私的区别作出了有益探索。
【维权指引】
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满足让用户知情、获得用户同意的条件。用户使用移动APP前要留意相关软件服务协议及隐私政策,尤其是要仔细阅读收集信息类型、信息存储与安全等条款,预防移动APP使用信息的方式和结果造成自身合法权益的损害。
【相关法条】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一条,《侵权责任法》第八条、第十五条,《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七十六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
典型案例二
互联网终端软件“捆绑安装”的认定标准及责任构成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0)沪01民终7264号
【案情简介】
原告李某某登录下载杀毒软件成功后,在其电脑桌面发现被捆绑安装其他软件,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在提供涉案软件下载服务过程中,侵犯了原告的自主选择权,应对原告予以赔偿。
【专家点评】
经营者提供软件捆绑下载及安装服务时,如未尽到以合理方式事先提示和告知义务,未赋予消费者选择单独下载的权利和独立卸载的功能的,则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的侵害,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
【维权指引】
经营者采用强制捆绑方式提供软件下载服务,构成对消费者知情权及自主选择权的侵犯,消费者可寻求法律救济。
【相关法条】
《侵权责任法》第二条、第六条、第十五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
典型案例三
网络跨境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食品的惩罚性赔偿责任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京02民终5638号
【案情简介】
原告熊某某在被告经营的网店购买保健食品,该产品中却含有不得作为普通食品原料使用的成分。原告认为被告销售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请求解除双方网络购物合同并退还货款、支付十倍赔偿金。鉴于被告不能举证证明其与消费者之间存在委托合同关系、销售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其已尽进货查验义务,法院认定涉案商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被告经营明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并对原告的诉请予以支持。
【专家点评】
该案件裁判提出了网络跨境代购法律责任的认定规则,网络跨境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应当退还货款并支付十倍赔偿金。
【维权指引】
消费者网络跨境代购时应注意网络销售者是否具备相关的经营许可、包装是否具有中文说明、是否进口检疫合格等。一旦发生纠纷,应及时收集和保存商品交易快照、物流单据等证据,通过投诉、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等方式及时维护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五十三条、第九十二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四十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食品药品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