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8月27日消息,佛山市商务局近日公布《佛山市推进外贸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拟对佛山市级外贸政策措施进行进一步优化调整。其中,重点培育跨境电商平台型企业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有望获得不低于1000万元的支持。此举有利于支持佛山市外贸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佛山市级财政资金促进外贸发展的引导作用。
据网经社(100EC.CN)获悉,跨境电商正成为推动外贸增长的强大引擎。佛山将支持跨境电子商务配套设施建设,鼓励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发展,对上年度服务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数量达到100家、200家、300家以上的跨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或综合服务平台,且相关企业交易额纳入佛山市跨境电商数据统计的,分别给予平台最高25万元、50万元、100万元支持。
佛山还将加大跨境电商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支持和打造一批基础好、有潜力和具有影响力的领军跨境电商企业,对在佛山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年度交易规模5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综合性平台企业、20亿元以上的行业性垂直平台企业、实际出口额10亿元以上的跨境电商企业,按一企一策制定支持方式及标准;对于重点培育跨境电商平台型企业,在《若干措施》有效期内给予不低于1000万元的支持。
佛山同时还将优化跨境电商发展环境,支持国内龙头数字贸易企业参与传统制造业数字化升级改造,对应用新技术、新模式开展数字商务转型升级、发展新型电子商务模式的企业最高按技术升级改造实际投资额的3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300万元;对构建全流程产业链、供应链的数字贸易龙头企业,按照其当年度新增地方政府留成的30%予以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