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2月10日,天猫平台发布关于图书、乐器等规则变更的通知(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称,为了提升品类发展能力,适应市场需求,天猫将对部分类目的招商入驻要求、在营商家资质标准、天猫入驻标准进行调整。本次调整于2022年2月10日公示通知,将于2022年2月17日正式生效。
公告显示,《天猫入驻标准》变更后,旗舰店指以自有品牌或由商标权人提供独占授权的品牌入驻天猫开设的店铺。旗舰店分为以下几种:经营一个品牌的旗舰店,若品牌包含多个商标,权利人须为同一持有人;经营多个品牌且各品牌归同一实际控制人的旗舰店;以服务类商标开设且经营多个品牌的旗舰店;专注于销售品牌折扣商品或特殊优惠定制商品的店铺。
《天猫在营店铺申请新增类目细则》变更后,旗舰店、专卖店接受非图书音像经营类别的店铺新增图书音像类目的申请。(知识服务类目暂仅开放通过指定渠道(指定渠道目前为天猫精灵数字内容平台)展示的知识服务内容的经营,需提供《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卖场型旗舰店若能够提供《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或《视听许可证》,且同时提供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或ICP备案号)的,可不受前述指定渠道展示的限制。
此外,《天猫在营店铺申请新增品牌细则》变更后,原一级类目互联网医疗/保健用品变更为保健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