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经社讯)3月7日消息,据“杭州综合频道”公众号消息,根据《关于完善杭州市区巡游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的通知》(杭发改价格〔2019〕457号)文件规定,经杭州市发改委、杭州市交通运输局研究,决定于3月10日启动该联动机制,收取每车次1元燃油附加费,适用区域为上城、拱墅、西湖、滨江、萧山、余杭、临平、钱塘、富阳9区,临安暂不收取。
这一波收取燃油附加费针对的是出租车(纯电动车除外),而网约车平台上运营的不少是新能源车,受油价波动直接影响较小。据悉,3月10日开始,在杭州市区(除临安区)乘坐传统巡游出租车,乘客需要在计价器显示费用基础上,再支付1元燃油附加费。
届时,出租车内将张贴燃油附加费价格标签,做到明码标价。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者应到属地税务部门申领专用的燃油附加费票据,方便有需要的乘客取用。
值得关注的是,在巡游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实施过程中,市民如遇到经营者未明码标价,驾驶员未按规定收费或者纯电动出租车、网约车等违规收取燃油附加费等情况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监督电话12345;如遇到司机不按要求提供发票的,可向税务部门反映,监督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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