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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电商:《精选联盟合作订单管理规则(修订)》通知
网经社发布时间:2022年04月02日 09:09:45

(网经社讯)4月1日,抖音电商发布《精选联盟合作订单管理规则(修订)》公示通知。抖音表示,为了保护商家、创作者合法权益,规范创作者与商家合作履约行为,平台修订《精选联盟合作订单管理规则》。此规则已进行公开征集意见,现进行规则公示,公示期:2022年3月31日-2022年04月06日。

据网经社(WWW.100EC.CN)获悉,本规则适用于使用精选联盟“合作订单管理”功能的电商创作者。电商创作者,指在抖音客户端及网页端平台(含简化版、极速版等其他版本),以及上述平台运营主体及/或其关联公司拥有或运营的其他平台开通商品分享功能的创作者。

为保障商家、创作者双方权益,共同维护平台良好合作生态,L5及以上等级的创作者直播推广来源于品牌旗舰店的商品(即含有黑色“品牌”标识)的,须通过平台“合作订单管理”功能进行订单合作。

商家、创作者属“人店一体”(绑定官方帐号或渠道号)关系的,不作功能使用方面的限制。商家、创作者间其他合作推广情形,可自主选择使用“合作订单管理”功能。商家、创作者已签署合作协议或有其他在先约定情形的,通过线上“合作订单”功能进行的订单合作,不影响商家、创作者之间在先约定的履行,商家与创作者不得利用合作订单功能损害对方权益。

L5及以上等级的创作者直播推广来源于品牌旗舰店商品的,未按规定使用“合作订单管理”功能进行订单合作的,在将相关商品添加至直播间购物车时需按照引导完成线上合作订单后方可进行。

符合条件的创作者或商家可通过事先向平台报备申请,平台审核通过后,可不限制使用“合作订单管理”功能进行推广合作。报备途径为《电商作者与商家合作豁免报备》,依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可发起报备申请的创作者或商家:(1)创作者与商家已签署半年及以上的合作协议,(2)创作者、商家虽未绑定官方店铺/渠道号,但可证明为同一经营主体创作者或商家未进行事先报备的,每个创作者帐号每自然月有10次豁免机会(按商品ID进行计数),创作者可在添加“品牌”商品时根据平台提示自主选择进行豁免。豁免机会仅当月有效。

抖音表示,平台可根据运营情况随时调整本管理规则并以平台公告的形式向用户公示,创作者如不同意修订后的规则,应停止使用订单管理相关服务。本规则内容与其他规则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规则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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