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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互联网协会报告称C2C平台实行收费是必然
中国B2B研究中心发布时间:2008年01月10日 19:10:05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中国互联网协会DCCI数据中心公布的第四届互联网调查数据表明,电子商务三种模式──B2B(商家-商家)、B2C(商家-个人)和C2C(个人-个人)在2007年获得了快速的增长,未来还将保持高增长速度。

  2007年,中国B2B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为12,500亿元(人民币,下同),比2006年增长25.5%;C2C交易规模为410.4亿元,同比增长90%;B2C网站总收入为52.2亿元,同比增长33.5%。

  数据显示,2007年中国B2B电子商务交易规模为12,500亿元,比2006年增长25.5%。预计未来两年中国B2B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将继续高速增长,2008年将达到约16,200亿元,2009年交易规模有望达21,300亿元。

  在收入方面,2006年B2B电子商务网站总营收为28.1亿元,2007年总营收就快速增长至42.1亿元。预计未来两年中国B2B电子商务网站的总营收规模将进一步增加,2008年将达61.7亿元,2009年将达89.8亿元。

  调查报告预计,未来两年中国C2C电子商务网站交易规模将继续迅速增加,2007年C2C交易规模为410.4亿元,同比增长90%;2008年将达到678亿元,增长率为65.2%;2009年交易规模将达到约1,023亿元。

  该报告认为,未来C2C平台实行收费是必然,但是“付费”必须基于用户认可的“价值”,即如何推出卖家和买家需要的、愿意付费的、极具价值的服务,是盈利的前提和关键。目前看来,只能依靠为C2C用户推广业务的广告模式,才有可能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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