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11月12日,河南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将正式鸣锣开盘,开展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流转相关交易。
事件
国务院同意产权交易市场试点
昨日,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国务院已同意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这标志着我省正在进行的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已经合法化。
目前相关试点工作已全面展开,已与建行、中行、农行、工行、中信等五家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2400亿元,并与美国纳斯达克和联合国南南局建立合作关系。
我省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目前已达到开盘条件,股权挂牌企业的筛选、保荐、审核工作进展顺利,如今已有1500多家企业进入筛选范围,进入保荐辅导程序的企业有180多家,已经提交申报材料的拟挂牌企业47家。我省拟定于11月12日,在省政府和工信部联合举办承接产业转移合作洽谈会之际组织开盘仪式,以提高我省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知名度和辐射力。
影响
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可流转
去年10月21日,国家工信部下发文件,选择北京产权交易所、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河南省技术产权交易所、广东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共5家产权交易机构作为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单位。
文件同时要求,这5个交易机构所在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必须会同相关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制订试点方案,报工信部备案。只有方案被审核同意后,才会被授予“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单位”,然后按照方案开展工作。
今年7月6日,省工信厅上报的《关于全国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试点市场工作方案的请示》,获国家工信部批复同意,标志着国家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工作的序幕正式拉开。
河南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下月开盘后,将开展非上市中小企业股权流转相关交易,推进“标准化”和“连续”交易。这意味着地方交易所在交易模式上取得重大突破,被业内认为是打破了主板市场对直接融资的垄断。(河南商报/陈清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