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日前,构网经社(100ec.cn)发布《2011-2012年度中国电子商务法律报告》(报告下载:www.100ec.cn/zt/2012law/)。
以下为对2011-2012年度电子商务典型案例的解读之京东商城奢侈品授权纠纷案(侵犯商标权)。
【案情简介】
2012年3月初,施华洛世奇上海贸易有限公司对外宣称,公司目前为止没有在中国地区内授权任何网站销售施华洛世奇的产品。也就是说,京东商城等电子商务网站存在侵权的可能。尽管施华洛世奇方面提出了"口头警告",但截止到3月8日,京东商城方面仍在对其产品进行在线销售。
对此,京东商城相关负责人回应称,销售都是合法渠道的,并且保障一定的售后服务。施华洛世奇公司公关部负责人表示,对于网上一切侵权或非法销售施华洛世奇产品的行为,会考虑采取相应的法律行动。
【法律分析】
网经社特约研究员赵占领律师认为,品牌商和电商之间的冲突越来越多,电商的低价打破了品牌商传统的价格体系、销售体系,但是只要电商所卖商品不是假货,即使没有经过品牌商授权,法律上并不侵犯品牌商的权利。品牌商难以通过法律途径限制电商,于是不少品牌商对电商销售的商品不提供售后服务,希望以此方式打击电商。
但是从消费者权益角度,品牌商对于线下、线上商品的消费者不应其实对待,否则可能会被消费者投诉甚至起诉。长远来看,电子商务是大势所趋,品牌商也需要逐步适应这一趋势,主动变革自己的传统销售模式,自主开展网络销售或者与电商企业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