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年来,网络传销越演越烈,传播速度极快,欺骗性极强,社会危害极大。为了让百姓做到科学防范、理智应对、正确辨别,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根据近年来全国查处的网络传销案件编写了《认清网络传销的主要表现形式及特征严防被骗误入传销陷阱》的打击、防范传销警示提示,希望广大群众、网友,在选择网上投资入股、购买基金股票、加盟连锁做生意、上网交友聊天、上网入会交会费及网上购物时能保持清醒头脑、审慎应对、高度警惕,以免不慎被诱骗误入传销陷阱而不能自拔。
网络传销现五类新形式
网络传销是利用互联网手段、借助信息化技术进行的传销,具有极强的危害性。网络传销的花样很多,从目前情况看,主要呈现以下新的形式:
“电子商务”式。纵观近几年发生的网络传销,不少是以“电子商务”的外衣掩盖网络传销之实。不法分子首先注册一个电子商务企业,再以此名义建立一个电子商务网站,打出电子商务的旗号,以“网购”、“网络营销”、“网络直购”等形式从事网络传销活动。近几年来的网络传销案80%左右都是这种名为电子商务网站,实为网络传销的形式。
“免费获利”式。2011年以来,社会上出现不少“免费获利”、“增值消费”式传销行为,宣称“消费不用花钱,免费购买商品”,“消费增值”、“循环消费”、“消费=存钱=免费”、“消费满500返500”等,欺骗性强,诱惑力很大,引起了不少人的兴趣,最终上当受骗。
“网上创业”式。“一边上网娱乐,一边上网赚钱”、“吃着火锅刷着微博,月收入10万元”的网络传销宣传十分诱人。一些网络传销分子抓住年轻人急于创业、渴望成功的心理,以“在家创业”、“网络创业”、“网络资本运作”、“网络投资”为诱饵,欺骗、引诱年轻人上当,从而达到发展会员进行网络传销的目的。
“网络博弈”式。以玩网络游戏、网上博彩为名,发展会员从事“游戏股票”、“幸运博彩”等游戏充值卡,以直销奖、销售奖为诱饵发展下线。
“爱心互助”式。某些网站时不时宣传一些有“特别功效”的生物保健品,宣称入会后就能便宜或返利,以此进行网络传销。一些传销分子,利用人们纯真的爱心和追求健康的心理,打着“关爱他人身体健康”的幌子,吸引人们加入健身保健联盟,达到传销骗钱的目的。
网络传销更具隐蔽性、欺骗性
网络传销继承了传统传销的欺骗性强、组织严密、行动诡秘、洗脑、暴富神话、高利诱惑等特点,嫁接了网络与信息技术的翅膀,近年来呈现出一些新的特征:
传播范围广,发展速度快。网络传销通过开放的互联网作为传播扩展平台,传播范围更大,发展速度更快。湖南省某网络传销从2010年10月到2011年3月,仅6个月时间网络成员遍及全国10个省(市),达3万多名,涉案金额高达数亿元。浙江省某网络传销仅用一年多时间发展到网络覆盖全国所有省市,会员达到100万人,经营额累计达200多亿元。网络传销发展速度之快、传播之广十分惊人。
隐蔽性强,欺骗性大。一些网络传销打着“网络直销”、“网络加盟”、“网络团购”等旗号,披着“电子商务”、“网上创业”、“爱心互助”等外衣,以高回报作诱饵,把传销的意图隐藏起来,具有很强的欺骗性。普通网络消费者不具有专业知识和识别能力,很难识破其骗局,致使大量网民深受其害。据调查,一些网络传销案在查处之前,很少有受害人向执法部门举报,可见大多数受害人都被利益蒙蔽了眼睛。
依托信息化,操作扁平化。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让一些传统的企业管理层级扁平化。网络传销亦充分吸收了互联网特征,应用信息化技术使网络传销的层级扁平化。一是隐藏层级关系。运用信息化技术,将层级关系进行隐藏,让普通人数不出那么多层级关系。过去传销返利需要逐级进行,现在通过信息化软件可一次性搞定。二是在线宣传,直接“洗脑”。过去传销的“洗脑”需层层进行、多点授课。现在通过信息化技术,将传销的“理论”制作成视频文件,放在网上直接进行在线“洗脑”。三是设置访问限制,阻止执法人员深入传销网站。许多传销网站都设置了访问权限,只对会员开放,禁止非会员进入(新会员注册需要老会员介绍),以此阻碍执法侦查。
异地托管数据,躲避执法检查。据浙江工商通报,2012年浙江省出现的若干网络传销案,其网站服务器均托管在上海、深圳等地,有些甚至托管在美国、新加坡等国。当执法人员向其提取电子证据时,多以数据不在本地为由拒绝,使执法部门难以及时准确地查获传销证据。此类异地组织、异地异国托管服务器,让执法部门无法取证,也不能关闭其网站,不法分子以此躲避执法部门的检查。还有的传销组织“狡兔三窟”,一有风吹草动就变动服务器存储地,增加了调查取证的难度。
迎合政府,麻痹网民。调查发现,一些网络传销组织迎合地方政府想通过发展电子商务搞活地方经济的思想,开办电子商务企业,用电子商务招牌作掩护,大行网络传销之事。近年出现的一些网络传销案件多数都以电子商务为幌子,还主动积极纳税,以合法的外衣糊弄政府、欺骗网民。(来源:云南网 文/王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