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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岱青:唯品会逼迫商家扰乱公平竞争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1日 08:37:00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摘要】近日网经社分析师莫岱青在接受《通信信息报》就“唯品会逼迫商家”问题采访时表示“唯品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收取30%的违约金很有“逼迫”商家选择的意味,对供应商和消费者来说并不公平,会扰乱市场公平竞争。”

  以下为该报道原文全文,原题:《电商低价比拼激化零供矛盾博弈凸显双刃剑效应》。

  6.18乍看是场电商价格盛宴,背后却是一场资源争夺战。此次6.18中曝光的京东与华硕的纠葛就极具代表性,在京东6.18促销期间,因不满京东售价过低,华硕宣布暂停向京东供货,零供矛盾一触即发。之前,唯品会的一份“独家销售协议”在网上被公开也引发多方讨论,协议指明,供应商在同唯品会独家销售期间,在同被点名的其他第三方网站不得有类似活动,零供矛盾被激化

  电商价格战愈演愈烈,以各种手段在渠道竞争中获取相同产品的最低售价成为王道,否则只会陷入“杀敌一千,自损八百的”的尴尬境况。电商价格战,噱头是低价,实则是营销大战,口水大战,电商一次一次拼杀却让消费者口碑愈来愈差,零和博弈或导致双输。

  价格比拼

  唯品会凭借“限时特卖”实现华丽转变,京东、凡客一号店当当网、乐蜂等也红了眼,蜂拥出炉特卖频道。近日曝光的独家销售协议似乎又让唯品会“火”了一把,协议指明,供应商在同唯品会独家销售期间,在同被点名的其他第三方网站不得有类似活动。协议的矛头直指1号店名品特卖专栏、当当奥特莱斯、当当尾品汇、凡客特卖汇、聚美优品等在内的电商,但并未提及天猫商城,并明确30%作为违约金,并可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甚至商家不签约就只能退出唯品会。

  唯品会独家销售协议的公开,实则是行业激烈竞争的一个侧面。供应商称唯品会此举颇有些无理,供应商多平台销售已是大趋势,此做法“没有必要”。中国电子商务中心分析师莫岱青则表示,唯品会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理解,但收取30%的违约金很有“逼迫”商家选择的意味,对供应商和消费者来说并不公平,会扰乱市场公平竞争。行业分析人士表示,在品牌积压货占比越来越少,市场瓜分又愈演愈烈,尤其是在当当网前不久发起的尾品汇在6月新增品牌数量超第一季度200%的情况下,唯品会此举是为了价格比拼中获得优势。

  价格战的升级,将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电商企业的定价机制。随着电商势力的增强,电商平台在与供应商的对话过程中,话语权也在逐渐加强。此前就曾曝出京东商城向供应商提苛刻条款,引起一些商家反弹的事件。

  利益博弈

  垂直电商——乐蜂网也面临这类竞争难题。据乐峰网表示其竞争对手聚美优品向供货商提出“不得给予竞争对手更低优惠,否则将延期两月支付货款,甚至暂停与供货商的合作”的要求。易观智库对此特别指出:“化妆品B2C市场的一个核心竞争力,是零售商对于上游供应链的控制能力。”其实,这不仅存在于化妆品B2C市场,全品类B2C同样如此。

  “零供矛盾”已成行业通病。事实上,类似的独家销售协议早已是行业潜规矩,要求卖家站队也并非第一次在行业内出现,去年“双11”期间类似的事件就曾发生。京东副总裁蒉莺春就曾发表博客声讨阿里,指责天猫逼迫商家进行“二选一”。但京东一面在指责天猫,另一面似乎自己也跳进了“二选一”圈子里,京东就曾经要求天猫平台的商家不得参与京东的店庆促销活动,如果已经在参与的商家务必在24小时之内产品下架。可以说,“二选一”这一模式早已在电商平台之间成为博弈筹码,并在行业内不断上演,且大有愈演愈烈之势。

  而对于第三方的电商卖家而言,由于有了经验,也多了“吃一堑长一智”的对策。据一位知情人士透露,不少中小品牌商家为了应对大型电商“二选一”的要求,在去年“双11”之后就开始准备并主动分家注册了两家公司,从而将业务分开经营。但是可以看出,对于一些大品牌而言,其知名度已然在外,成立两家公司分开经营显然不现实,因此无论策略如何,商家在这场博弈之中,始终是处于弱势地位,有苦难言。

  苏宁国美京东商城、天猫商城三类电商拿货的采购渠道各不相同。电商与供应商的关系,据业内人士分析是“动态博弈”,一般大品牌厂商有较强的议价能力,但是一些小品牌厂商在与电商谈判的过程中可能就要多做让步。因此,大型电商的强势与傲慢就在博弈中体现出来。电商平台和其供应商之间的关系实际上和线下的零供关系相同,但问题是目前并没有针对电商平台的有效的监管规则出台,制约此类现象。

  双刃剑效应

  价格战是电商们吸引用户惯用的伎俩,而电商与供货商之间的协议,从根本上说是为了垄断所谓的“低价”而引发。据网经社监测显示,今年6月,除了包括京东牵头发起外,共吸引包括苏宁易购亚马逊中国、易迅网国美在线、当当网、1号店等在内的12家大零售型电商借势参与进来。通过各种形式喊话、促销,电商们低价竞争乐此不疲,但消费者却在视觉轰炸中陷入审美疲劳。长远看,这对于行业和消费者而言,都将产生负面影响。

  “价格战不是持久之道,其本质是电商创新不足,缺乏核心竞争力,无法差异化竞争。”业内人士对此评论可谓一针见血。对此,TCL电子商务公司相关负责人曾表示:电商拼价格,是透支十分的资源,获得八分的收益。

  网经社特约研究员、国内知名电商律师王小敏日前表示:从行业良性发展角度考虑,越多平台参与竞争就会给消费者越多的选择,价格水平也会越来越优惠。但类似“二选一”胁迫供应商的行为不断在行业内上演,规模更大的电商可能会逐步形成垄断,会影响入驻平台商家的权益,从而影响消费者们的选择权。

  商务部曾联合5部门于2006年发布了《关于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规定零售商不得滥用优势地位从事不公平交易行为,不得对供应商直接向消费者、其他经营者销售商品的价格予以限制,不得对供应商向其他零售商供货或提供销售服务予以限制。但规定却成为一纸空文,在电商价格战如火如荼之时,电商与供货商之间的博弈则更激烈。

  说到底,消费者是博弈的受害者,对于消费者而言,“二选一”事件将会严重的侵犯到其应享有的选择权。商家在入驻不同平台时提供的优惠政策或许不同,消费者可以通过自身的甄判选择其中更为实惠的商品进行购买。一旦“二选一”成为常态,最后网购平台上都成了“专营店”,消费者便无从选择,商家打出的“低价”也成了一句空话。因此,低价比拼是双刃剑,恐得不偿失。(来源:通信信息报 文/林永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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