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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手机行业门户欺诈案例调查报告》即将发布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03日 18:07:49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7月1日,记者率先从国内知名电子商务研究机构——网经社获悉,通过近两个月针对手机行业门户的调查,《中国手机行业门户欺诈案例调查报告》将于近日正式发布。(专项调查详见:www.100ec.cn/zt/anl_ydzf/

  据悉,该报告对涉及手机行业门户及相关业务的公司通过多种渠道和方法进行重点调查与分析,同时也对中小企业应用移动互联网的实际情况进行了解。本次调查的重点企业也是用户投诉最为集中的移动平台企业主要集中在宜搜、易查、中搜、儒豹、天搜、苏州巨联等。

  此次调查是基于“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近期收到的关于“手机行业门户”类密集投诉,波及杭州、宁波、河北、江苏、上海等全国数十个城市。大量中小企业纷纷表示有此类公司打着“3G行业门户”、“手机行业门户”、“移动实名”等诸多移动互联网和一定搜索概念,到处打着政府协会的名头幌子,通过会议营销“洗脑”,严重夸大产品效果,行“蛊惑蒙骗”之实。

  调查显示,大量中小企业在盲目购买“手机行业门户”、“3G行业门户”等所谓“稀缺性资源”后,发现实际效果与企业宣传严重不符,认为自己完全被“忽悠”,类似的案例正频频在全国二三线城市上演。

  对此,网经社特约研究员、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姚小娟认为,手机行业门户诈骗折射的法律问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从民事角度讲,虽有诈骗的实质,但系通过签订合同实现诈骗目的。所以,这类型的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范畴。合同法关于涉及诈骗的合同,规定有合同无效和合同可撤销两种形式:其一,合同无效的要件是,一方以诈骗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其二,可撤销合同的要件,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所以,受害方可以从撤销合同角度去主张权利。从行政角度讲,可以从合同诈骗的角度,请求工商行政部门予以查处。从刑事角度讲,这类行为可能涉嫌构成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等罪名。(来源:国际金融报 文/史燕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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