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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借电商为名做传销女子获利92万被诉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20日 09:14:43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以开展电子商务为名,暗地却搞起了传销,被告高某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获利92万余元,终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目前,此案由房山法院进一步审理。

  打着“开展电子商务”的旗号,江西精彩生活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互联网上注册了一家“太平洋直购官方网”,要求参加者们以缴纳保证金的方式获得合格渠道商资格,并且,还要按照一定的顺序组成层级,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返利依据,从而引诱参加者发展他人参加,最终骗取财物。2010年11月,被告人高某加入了这家网站,通过缴纳保证金成了渠道商。在此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她作为所谓的“特区诚信渠道商”发展了10600多名下线人员,获利高达92万余元。2012年4月,高某被查获归案。(来源:《北京青年报》 编选:网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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