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随着网络的日益普遍,团购网的各种折扣优惠,极大刺激了年轻一族的消费欲望,但团购带来的不仅是便捷的购物渠道、价廉物美的商品,还有不少的乱象和投诉。近来福清工商就受理了几次团购消费的投诉。
团购禁餐前打包
赵女士团购了两张福清丽晶餐厅的团购券,每张面值100元,团购价打6.8折,券上注明“可打包消费”。11月21日,赵女士到丽晶餐厅要求外带打包消费时,商家称只能餐后打包。
经过工商人员的调查,该团购券的最底行确实标注着“可打包消费”字样,但没有注明是餐前打包还是餐后打包。该餐厅负责人解释,餐厅从未提供餐前打包服务项目,团购券上出现“可打包消费”,可能是与团购网站沟通不畅造成,会尽快删改这一歧义语句。经调解,商家向赵女士表达歉意,破例为赵女士提供一次餐前打包服务。
说明不全引纠纷
11月24日,张先生在福清暖色火锅吧举办生日宴会。根据团购券内容显示,每位88元,优惠20元,各式锅底免费。回到家,张先生看了一下清单才发现,被商家额外收取了8份锅底费用,每份16元,共计128元。
次日,张先生找到商家理论,却被告知各式锅底不包含一人一口锅。工商人员介入调解后,商家解释在团购网上有标明不含一人一口锅,但工作人员打开网站,却发现“各式锅底免费”与“不含一人一口锅”分别标注在网页不同的位置上,很容易被忽略。经调解,商家表示将与团购网协商,重新设计版面,避免再出现类似纠纷。(来源:海峡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