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支付宝的投诉称账户被盗。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内容:
宋先生称不法分子利用支付宝快捷支付安全漏洞,盗取他人网银资金,强烈要求支付宝给予赔偿。以下为被盗经历叙述:
我是一个关于淘宝、支付宝方面的菜鸟,今年6月24日晚在网上购买他人(不法分子)的一件物品,对方给我他的淘宝帐号和密码,通过QQ指导我登录他的淘宝,用我的建设银行网银给他的支付宝充值。
我认真输入了我的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卡号、充值额5元、手机号码,也没认真去审核页面上的其它说明,匆匆看了我手机收到的付款校验码并输入到页面相应位置上,在QQ聊天指点下就点击了同意充值按钮。
我将充值成功的截图发给他,说让我退出他的淘宝账户,他去看看资金是否收到。
我按他要求去做了,他在QQ给我留言收到了款额,我也登录我的建行网银查证我的网银资金余额是对的。
两天后我再次登录我的建行网银查看余额,竟然少了1995元,我查看交易明细记录,才发现就在我给不法分子充值的那天夜里,我的建行网银资金总计是1995元被分6次转移到了几个不同的支付宝账户(事后才知道若不是网银每天有2000元付款限额,我被盗取的网银资金会更多)。
当时我十分疑惑,马上到银行ATM机上取出了剩余资金,并拨打建行客服电话,咨询该问题并挂失这张银行卡。
建行客服人员建议我找支付宝公司反映问题,看是否能得到赔偿。通过电话向支付宝客服反映,客服人员做了记录,让我通过电子邮件向支付宝提交我的身份证和银行卡的扫描图片、还有网银交易记录,答应三个工作日之内会给我回复,根据核实情况决定是否赔偿我的资金损失,建议我去公安网监部门报案。
我向公安部门报案,警察给我作了笔录,但告诉我说不够8000元的刑事立案标准,也不给我报案回执,表示案值金额太小,警察也不会派人去杭州找当地公安网监部门协查,甚至连电话也不会给杭州公安部门联系查办。
我自然是气愤难平,自己查找网银被盗原因。我对网银资金被盗取很是疑惑不解,就自己注册了一个淘宝帐号和支付宝帐号,并捆绑在一起,我登录我新注册的支付宝帐号,就用我的建行网银进行充值,我认真审查每个页面步骤是否有安全漏洞可钻,我终于查找到了我网银资金被盗用的原因。
就在“同意协议并充值”按钮的上方,有一个相比其它字体很小的默认勾选项“开通快捷支付,下次可凭支付宝支付密码快速付款”,安全漏洞就出在这里。
这是个默认的勾选项,不是我个人勾上去的,尽管是我按下的“同意协议并充值”按钮,但我作为一个菜鸟,当时我在点击“同意协议并充值”按钮的时候,就想尽快把金额给对方充上,认真仔细检查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帐号、手机号码、付款校验码项别输错了,尤其是金额一栏别像赵本山捐钱小品里那样多按下几个“0”,根本就没关注仔细检查其它说明。
在查看手机收到付款校验码时,尽快去看那6位校验码,没细看其它说明,也就是说我根本就不知道我在给对方支付宝充值的同时,把我的网银绑定到对方的支付宝帐号上去了,这样导致对方不法分子凭支付宝支付密码就能快速从我的网银里快速付款。
通过电话向支付宝客服人员反映网银被盗原因,支付宝公司短信答复我不予网银被盗赔偿的处理结果。
在我第一次电话给支付宝公司客服人员反映资金被盗问题之后三个工作日快结束的时候,我收到了支付宝的回复短信:“您好,关于您之前反馈非本人支付的情况,建议您做好安全维护,如有需要可以选择报案处理,感谢您的支持(支付宝)”。
这回复短信很是令我很失望,通过电话向支付宝客服申诉应予网银被盗赔偿的理由,以及支付宝客服答复不予赔偿的理由,我反复强调我的理由,发生网银被盗用不是我一人造成的,是支付宝的产品有漏洞,给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机。
支付宝应该用于面对快捷支付的设计缺陷、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堵住漏洞,以免快捷支付继续危害他人,这才是正路。支付宝公司支付平台存在设计缺陷,导致使用者网银资金被盗,但支付宝推卸责任,违背先前的承诺,出尔反尔、言而无信。
据《2013年(上)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监测统计,售后服务、退款问题、虚假促销、退换货物、网络诈骗、发货迟缓、质量问题、网络售假、订单取消、节能补贴,成为网络购物的诟病,是2013年上半年网友投诉最多的十大问题结症。
据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了解,不少媒体报道,支付宝用户手机账户里的钱“莫名”被转走,折射支付安全隐忧。(详见报道:www.100ec.cn/detail--613877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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