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糯米网团购不进行退货退款服务
发布时间:2013年12月28日 17:52:2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3年12月28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糯米网的投诉。投诉称其团购后不给予退货退款服务。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是网友投诉内容:

  我今天下午在糯米网团购了5份小贝壳88元周末午市,支付了417元,傍晚我跟同事说我准备带父母,先生和6岁的儿子去小贝壳静安店吃火锅自助餐,我同事立即告诉我他前几天去那里吃过后,上吐下泻,很多天后才恢复。我晚上9点致电糯米网热线,跟他们说我要退款,他们告诉我那个团购不能退,过期不用也不能退,我认为这种不予退款的行为严格剥夺了消费者的权力,应该立即制止。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也早已出台《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对团购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退款”做出相关要求。《意见》明确提出,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尤其在退款事宜上,团购网以预收款方式销售团购商品或服务的,不得设定过期未消费预付款不退,或限定款项只能退回网站账户等限制。我要求糯米网立即退给我今天支付的417元!!!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糯米网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糯米网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售后服务懈怠退款投诉剧增糯米网引发诚信危机》(详见:www.100ec.cn/zt/nmw/)

  鉴于近来微信、移动购物的普及,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向广大网购用户征集涉及手机和pad移动互联网端,微信(扫二维码、公众账号等)、微博、智能电视(电视购物以及智能互联网电视购物)的投诉案例,如果您在以上购物中遇到任何不愉快购物经历均可发送至tousu@netsun.com。(文/云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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