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在网上买了双162元的鞋,并使用支付宝进行付款。不久接到“卖家”电话称余额宝账号被冻结电话,随即用手机操作退款,结果余额宝内的1万余元不翼而飞。这是17日南昌吴女士的遭遇。18日吴女士与支付宝客服多次沟通要求支付宝公司承担损失,但支付宝客服认定该起事件为网络欺诈,支付宝不能对其进行补偿。
市民:蹊跷退款被骗万元
18日,吴女士告诉记者,17日14时许她在网上购买了双162元的鞋子,并通过支付宝付款成功。当日17时许,吴女士接到“卖家”的电话称她的账号冻结了,发不了货但可以退款。“开始我也怀疑对方的身份,我让对方把卖家的相关信息截图发给我。”吴女士说,对方不仅发来了卖家的截图,而且连她的身份证号等信息都发了过来,这让吴女士放松了警惕。
“后来对方发了个链接地址到我手机上,说是退款协议。打开后弹出一个‘淘分享’,之后就打不开下载链接了。”待吴女士查询余额宝内的资金时,发现1万余元已经不翼而飞。而吴女士给真正的卖家打电话咨询此事时,对方表示没有退款这回事。
支付宝:网络诈骗不属补偿范畴
“给我打电话的是福建省的号码,而其QQ是浙江注册的。”吴女士说,随后她立即报警。经过调查,吴女士余额宝内的1万余元是分三笔消费的,其中一笔是从支付宝支出。尽管警方表示会通过网监追踪调查此事,但吴女士还是认为“余额宝”应对此事负责。“我与支付宝客服95188进行沟通,但是客服说我的钱是从余额宝转到银行银联卡上,应该由银行负责,余额宝不对此事进行补偿。”
18日下午记者拨打了支付宝客服电话。工号“56740”工作人员表示,吴女士余额宝的钱被消费,属于欺诈。而且吴女士对手机进行了点击操作,因此不属于补偿的范畴,另外吴女士的交易是通过网银进行的,不属于支付宝可补偿范畴。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用户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账号被盗,经过鉴定中心核实确认属于账号被盗,用户发生损失可予以补偿。对于这样的解释,吴女士不认同,坚称三笔消费中,其中有一笔是通过支付宝支付的,因此支付宝必须补偿。
警方:小心网络诈骗
对此,省消协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首先要明确经营者管理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如果没有可追诉其责任。就吴女士的遭遇,该工作人员认为,经营者应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做好补充协助义务。
南昌警方表示,近期来,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安全漏洞非法窃取网民资金,大家在使用时一定要注意防范病毒,以免资金被盗走。不法分子往往借网民网购、下载的机会,将木马病毒伪装成图片、网址、二维码等形式,以网民电脑需升级,要安装插件为名,诱骗网民解压运行木马病毒。之后,一旦网民使用余额宝,木马病毒便会通过篡改页面或者篡改金额的方式,使网民的资金自动转账。因此在使用网络时,不要点击陌生人发送的链接、压缩包等;一旦发现电脑中了木马病毒,要立即修改账户密码,致电相关客服确认安全。(来源:信息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