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信用卡明明就在自己手中,却收到银行购买机票费用的短信通知。近段时间来,以购买机票名义进行信用卡诈骗的事件频繁发生。日前,上海市虹口区检察院就受理了一起利用支付系统漏洞,盗刷他人信用卡购买机票,再通过机票代理商退票套现的案件。
今年3月,某机票销售电子商务网站接到银行方面通知,称不少用户反映银行卡在该网站支付平台上被盗刷。网站立即调阅了2014年1月至3月支付异常的订单,发现涉及盗刷金额达92万余元。网站报警后,警方迅速介入侦查,并迅速抓获了犯罪嫌疑人石川。案件移送至检察机关后,石川向检察官交代了其盗刷信用卡购买机票套现的“奥秘”。
原来,在这起信用卡诈骗案件中,除石川外,还有“票主”与“料主”的参与。所谓“票主”,即机票代理商,他们为乘机旅客提供代买机票服务。而所谓“料主”,即违法销售银行卡信息的商家。在接受机票代理业务时,“票主”向乘机人收取机票费用、代理费用,并获取乘机人乘机信息。随后,“票主”将乘机人信息发送给石川,石川登录机票销售电子商务网站购买机票。
然而,支付机票的钱并不是来自他自己,也非来自机票代理商,而是陌生人的银行卡。在进行银行卡支付时,石川填写的银行卡信息均是他从“料主”处买来的他人银行卡信息,这些信息中包含了用银行卡支付机票所需填写的所有信息,如持卡人姓名、卡号、身份证号码等。
由于该机票销售网站开通了快捷支付,只要掌握持卡人姓名、卡号、身份证号码,有效期以及信用卡背面号码后三位,就能完成支付。买到机票后,石川将购买成功信息反馈给“票主”,“票主”给予石川票价的65%作为回报。就这样,石川成功地进行了“乾坤大挪移”,在不知不觉中,将他人信用卡中的钱挪进了机票代理商、信用卡信息销售者和自己的腰包。目前,石川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公安机关正在对机票代理商和信用卡信息销售者进行进一步侦查。(来源:《文汇报》 文/刘栋 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