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4年7月16日,由网经社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团购王购物网站的投诉,称不履行商家合同敷衍了事。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该用户投诉内容:
用户表示,我是江苏省一位商家,与2013年12月与北京联动在线通讯科技有限公司,即团购王签订一份“团购王网络服务合同(实物类商品)。”(订单号: 288365)上线费为16800元,合同中明确规定:团购王一年内保商家产品的销售金额达到人民币20万,不到20万仍继续推广达到20万为止。四月开始生意惨淡,对方没履行推广承诺,不让商家产品上线,签合同的销售员已经辞职,对接的客服看不到上线,没人跟进商品,没有履行合同承诺!
合同中明确规定:长期团:以15天为一个结算周期,乙方在收到结算申请且核对发货数量无误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结算款(甲方本周期内发货数量×产品结算价)支付给甲方。每次提交结款申请后,拖延二三个月才结款。投诉团购王单方不履行合同,要团购王退还我一年服务费16800元以及后台未结算的货款。
据《2013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 www.100ec.cn/zt/2013ndyhty/)监测统计,淘宝网/天猫(主要是C2C集市卖家及商城部分品牌卖家)、腾讯电商(包括拍拍网、QQ网购、易迅网)、当当网、国美在线(包括原国美在线、库巴网)、1号店、凡客诚品(包括凡客自营电商部分以及V+商城)、银泰网、唯品会、梦芭莎、好乐买为“2013年度中国网络购物十大被投诉网站”。(文/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