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4月1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的措施,培育经济新动力。会议指出,发展电子商务等新兴服务业,是“互联网+”行动的重要内容。要创新政府管理和服务,积极支持电子商务发展,为其清障搭台,在发展中规范和引导。
一要简政放权,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按规定将网络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险,给予同等就业创业扶持。建立适应电子商务发展的多元化投融资机制,引导创业投资基金加大对电子商务初创企业的支持,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外方持股比例限制。
二要推动电子商务与贸易流通、工业生产、金融服务等相关领域联动发展,创新和拓展面向“三农”的服务,推进网络购物、网络化制造和经营管理、跨境电子商务等新业态成长,建设促进居民消费的电子商务平台,支持实体店与电商、线上与线下协同发展。
对此,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高级分析师张周平认为:
1、这意味着中国电商行业监管将进一步“松绑”
比如放宽电子商务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意味着居民住处可能可以作为公司注册的场所。这种情况已经在很多地方做了,未来可能要向全国推广。此外放开外商投资电子商务业务外方持股比例限制,意味着过去外资不能占电商50%以上的股权情况会改变。其实包括外资很多大的电商企业早已对中国市场兴趣很大。
2、电商与工业生产联动将改变生产方式由“推动式”向“拉动型”转变
政策利好将加速推动电子商务与工业生产联动发展,以及网络化制造的发展速度。近年来,网络化制造及电商与工业生产的结合趋势明显,未来,传统的“推动式”生产方式将逐渐转向C2B模式的需求“拉动型”生产方式。推动企业之间的在线连接,以及制造业的在线化交易,电子商务将倒逼制造业转型。网络化制造也将给企业带来降低成本、提高生产率、增强创造力等明显优势,电商与工业生产的融合将愈加紧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