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5月14日消息,亿邦动力网最新获悉,今天,质检总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检验检疫职能作用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意见》,该《意见》提出,质检总局需加快构建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检验检疫工作体制机制,建立跨境电商清单管理制度,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备案管理。
亿邦动力网从该《意见》中整理了质检总局促进跨境电商发展的五个重点工作:
一、质检总局需建立跨境电子商务清单管理制度,并列出了八大禁止以跨境电子商务形式入境的包裹。
二、质监局建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控和质量追溯体系。首先,为了构建跨境电子商务风险监控体系,质检总局将加强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风险评估,制定重点商品和重点项目监管清单,建立完善质量风险信息采集机制、风险评估分析机制和风险预警处置机制。对达不到质量安全要求的,采取风险通报、停止销售、强制召回、退运销毁等措施,保障质量安全。此外,质检总局要构建跨境电子商务质量追溯体系,通过加贴防伪溯源标识、二维码、条形码等手段,实现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可溯源。
三、质检总局将持续创新电子商务检验检疫监管模式。第一,质检总局将对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行全申报管理。第二,质检总局还将对出境跨境电子商品实行集中申报、集中办理放行手续。不断完善以检疫监管为主,基于风险分析的质量安全监督抽查机制,加大第三方检验鉴定结果采信力度。第三,质检总局将对入境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行集中申报、核查放行。
四、质检总局将实施跨境电子商务备案管理。检验检疫机构对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及跨境电子商务商品实施备案管理,落实跨境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商品质量安全责任。
五、质检总局将加强跨境电子商务的信息化建设。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申报“单一窗口”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关检“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推进跨境电子商务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信用数据库,推进诚信分类管理,促进信用等级互认。将企业信用等级与分类监管相结合,给予诚信企业更多便利措施,提升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的通关便利化水平。
其实,事实上,政府今年曾多次表示要积极推广跨境电商。在今年4月28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昨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完善消费品进出口相关政策,引起了跨境电商行业的普遍关注和讨论。而在昨天,海关总署也表示将对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海关作业时间和通关时限进行调整,要求各地海关保持365天*24小时的作业时间。(来源:亿邦动力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