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镇江家境很一般的女子赵某,却谎称“白富美”,以明买实骗的手段,从北京微信奢侈品代购商杨某处,骗得奢侈品共计6万余元。骗来奢侈品后出手,将所得占为己有。杨某从北京赶到扬中找这名“白富美”讨要货款,未果后到当地派出所报案。近日,镇江扬中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诈骗案,被告人赵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罚金人民币1.6万元。
法院方介绍,被告人赵某是镇江大港人,一家人在扬中租房。赵某平日里独自一人在家带小孩,闲的没事就在微信和淘宝上做起了生意。赵某通过微信与北京的杨某认识,让其帮忙从法国代购物品。在聊天过程中,赵某谎称自己家境富裕,老公搞摄影,爸爸开公司,家里堆满了各种奢侈品。对此坚信不疑的杨某以为赵某“不差钱”,很乐意帮赵某的代购商品,并同意赵某以货到付款的方式。
2014年3月至6月,被告人赵某在虚构事实骗取杨某的信任后,以明买实骗的手段从杨某处骗得口红、皮带、高跟鞋、化妆品、包、项链等物品价值人民币61402元。赵某骗取奢侈品后,本想把东西卖出去之后就将货款还给杨某,无奈,生意一直不如意,欠下的钱也始终还不出来。
后杨某多次催要货款,经济拮据的赵某就以各种借口搪塞,眼见实在骗不了,赵某就不再登微信。察觉到被骗的杨某特地从北京赶到扬中赵某家里催要货款,赵某却避而不见。其实,赵某家庭条件很一般,父亲和老公是普通的安装工人,赵某根本不是所谓的“白富美”。无奈之下,杨某只好选择在当地派出所报案,后赵某被抓捕归案。
扬中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赵某庭审中能自愿认罪,且已全额退赃,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如上判决。(来源:《扬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