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6月9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品质团的投诉。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投诉事实:
我于6月4日在品质团团购了“灵之水口腔门诊”产品2份,订单号2593245,共计716元。
随后认真查看后,发现商家地址离住处太远,所以决定退款,但是退款程序中,选择了退回支付方式的银行卡/支付宝等方式一项,但是没办法正常提交成功,试了几次不行后,便退回账户中。
然后,我找客服帮忙处理退款到银行卡,谁知,客服不耐烦的说:“我们是不予退款的,详细说明请看消费保障条例。”这种是明显的强制消费啊!网站订单写着“7天退款”,但是结果是绑架强制消费!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12年3月12日下发的《关于加强网络团购经营活动管理的意见》,团购网站经营者应当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退货、退款的相关规定,不得排除消费者依法拥有的退货、退款等权利。
据《2014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www.100ec.cn/zt/upload_data/bgk/20150313.pdf)监测统计,退款问题、团购欺诈、霸王条款、信息泄露、发货迟缓、售后服务、发票问题、团购售假、退改签难、质量问题,是“2014年度生活服务电商十大热点投诉问题”。(文/尘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