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网上购物方便快捷,不法分子盯上网银。近期全国各地频发假冒银行网站骗取客户密码、实施网银盗窃的案件,给网民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在此,警方揭露此类犯罪特点,避免网民朋友上当受骗:
一是“诱”——短信群发“善意”提醒,诱使网民上网操作。在此类案件中,犯罪团伙有针对性地选择经济发达地区的用户作为作案对象,选择“密码丢失索取”“网络升级提示”等“善意”提醒诱惑网民。
二是“避”——境外注册网站域名,逃避互联网监管。犯罪嫌疑人开设假网站使用的域名均在境外网站注册,由于目前国内有关机构对境外域名注册行为无法实施有效管理,使得域名注册人的信息难以获取。
三是“骗”——高仿真网站制作,欺骗网民泄露账户密码。犯罪嫌疑人均制作极为精美、与真实银行网站相似程度极高、普通用户难以识别的钓鱼网站,在网民登录网站后,网站页面有相应的提示性指引,简单操作后,网民的账户密码就被钓鱼网站记录。
四是“转”——连贯操作转账,迅速转移网银款项。在获取网民的网银账户密码后,犯罪嫌疑人迅速登录真实银行网站,利用网银的动态口令卡,在极短时间内完成网银转账操作,达到窃取的目的。
由于此类犯罪具有极强的欺骗性,犯罪分子具有极强的反侦查意识,整个作案过程不与受害人见面,全部通过网络完成,公安机关侦案难度很大。
警方提醒网民朋友,在官方网站上进行正确操作交易,安全是有保证的。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要相信不明邮件、短信和电话发布的金融信息。(来源:《焦作日报》 文/何登恩 张婧 李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