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2015年10月22日,由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办的“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窝窝团的投诉称诈骗合作商家。
(注:网经社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求助信息:
齐先生称8月份与窝窝团签订一份5800元团购项目,相关单号为sf.sh0015519。
当时他们业务员告知可以做全国包邮,我才跟他们签的,但是后期合作不能做全国,只能做北京,想做全国必须一个城市加88元,我就不想在跟他们合作了。
我要求退款,给他们公司打电话,对方以合同没有这个条约为由不退款,而且欺骗不止我一个。
在接到用户的投诉信息后,我们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将投诉交与窝窝团处理,截至发稿前,我们没有接到该网站任何反馈,本平台将继续关注该事件发展。
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监测了解,窝窝团是用户投诉的热点购物网站,为了鞭策电商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网经社制作专题《账户被盗成顽疾退款屡现“潜规则”——考问窝窝团您的用户体验呢?》(详见:www.100ec.cn/zt/wwt/)(文/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