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日前,宁波江东的陈女士在某微信公众号上参加一元秒杀活动,秒到了一张大闸蟹的代金券,券面上写着“3.0两公蟹,2.0两母蟹各两只”。陈女士非常高兴,趁休息时间去店里取蟹,可是店家却告知只能领到两只蟹。
陈女士和微信公众号的客服人员沟通,却被解释是“一元换购”就只能拿一对蟹。明明写好的是两对,就因为是网络平台一元钱“抢”来的,缩水成了一对,这让陈女士很不满,就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经调解,店家承诺按照代金券给四只螃蟹。
其实,这也不是“新鲜事”。江东的王女士也曾经为这“一块钱”头疼不已。她在某建材团购网站上,看到有“一元钱买艺术玻璃”的特价活动,心动下立刻抢单,好不容易成功了,前往实体店现场取货,可店方却操作失误把玻璃给弄碎了,王女士随即提出赔偿,而经营者只肯出一元钱。双方僵持不下,王女士拨打了12315消费者热线请求帮助。在消保工作人员的协调下,店方答应给王女士六折的优惠购买店内玻璃制品。
随着电子商务的繁荣,网络平台的促销手段层出不穷,“一元购”、“一元秒杀”等冲击眼球的字眼牢牢抓住了消费者的猎奇贪小心理,但背后的附加条款或是消费陷阱却很容易被忽略。为此,市场监管局提醒,“一元秒杀”虽然很便宜,但要看清条件,当正当权益受到侵害时,要保留好证据,及时向市场监管、消保委投诉。(来源:《市场导报》 文/柴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