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建设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正在全国铺开。今年10月,该项目进驻浙江省长兴县,目前,该县县级运营中心已建立,虹星桥镇港口村等40个行政村建立了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至今年底将建立60个村级服务站,3年内全县248个行政村全部配备农村淘宝村级服务站。
目前淘宝村级服务站的运营模式
县级运营中心。县级运营中心主要分为办公区和仓储物流区两个部分。其中,办公区主要负责村级服务站的建设开发,合伙人招募、培训,村级服务站的后期运营等。仓储物流区主要负责村级服务站购买物品的二段物流业务,对于其他快递公司无法送达进村的快递件,由仓储物流中心统一接收,统一送达至村级服务站。二段物流由阿里巴巴子公司菜鸟物流承担,目前不向买家或村级服务站收取派送费用。
村级服务站。村级服务站要求具有20平方米左右经营场所,一般每个村级服务站配备1名合伙人。据了解,村级服务站不属于阿里巴巴的派出机构,服务站合伙人与阿里巴巴、县运营中心不订立劳动合同,不建立劳动关系,阿里巴巴或县运营中心均不向服务站合伙人支付劳动报酬。服务站的收入除去房租、水电、员工工资等费用外,全部归合伙人所有。服务站的收入主要来自卖家佣金。卖家的返现在下一月中旬直接汇入合伙人支付宝账户。
长兴县为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市场,制定了多项扶持政策,对自行购买养老金的合伙人给予每年6000元的补贴,年底,对于交易总金额排名靠前的服务站,政府还给予奖励。在目前已建立的40个村级服务站中,每个站配备1名合伙人,且多为专职。合伙人多为服务站所在村村民,经营场所多数设立在合伙人住所附近,合伙人的家人、朋友一般也会参与服务站运营活动,个别服务站因业务需要会额外聘用工作人员。有些服务站在开展本职业务过程中,为吸引村民,自行购买大包装特价商品,再拆零以原价在服务站销售,低廉的价格吸引了大量村民购买。
服务站合伙人行为分析
服务站合伙人的行为是商行为。首先,服务站合伙人的收益不是工资报酬,而主要来自淘宝网卖家,且收益与卖家成交数量、金额挂钩。在利益驱使下,服务站合伙人投放广告以吸引村民、积聚人气,更多地完成代购交易。也就是说,服务站合伙人为村民代买货物的行为是以营利为目的的。由此可见,服务站合伙人的行为是商行为。我国法学界把商行为定义为商事主体为了设立、变更、终止商事权利和商事义务而实施的合法行为。商行为的三大构成要件为:必须由具有商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公民个人或者社会组织作出,必须以营利为目的,必须是持续性的营业行为。服务站合伙人以固定账号,通过为村民代买物品的方式,收取对应卖家佣金的行为完全符合商行为的定义要件。
服务站合伙人的行为是居间行为。服务站合伙人的行为是具体哪种商行为呢?笔者认为,是居间行为。《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而所谓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是指介绍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即斡旋在交易双方当事人之间,从而促成双方当事人的交易成功。服务站合伙人帮助村民浏览、挑选、购买、退换货物,完成代购后收取佣金的行为显然是介绍订立合同,促成交易成功的行为,即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与居间行为一致。虽然委托人同时存在很多个,且未签订书面居间合同,但服务站合伙人与淘宝卖家的居间关系确是实际存在。
在农村淘宝网的“农村淘宝合伙人召集令”版块中写明以下内容——订单佣金:代购商品成交后,农村淘宝合伙人可获得按订单金额一定比例计算的服务费用。《反不正当竞争法》释义对“佣金”作了详细解释:“佣金是商业活动中的一种劳务报酬,是具有独立地位的中间商、掮客、经纪人、代理商等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介绍、撮合交易或代买、代卖商品所得到的报酬。”阿里巴巴对服务站合伙人收益界定——“佣金”,以及法律对佣金产生方式“在商业活动中为他人提供服务,介绍、撮合交易或代买、代卖商品”的明确规定,再一次印证服务站合伙人的行为是居间行为。
可能引发的问题
对现有实体经济秩序产生冲击。淘宝村级服务站通过开展广告宣传、优惠活动、各种代理服务,受到了农村居民的普遍欢迎。目前,长兴县已建站点代购的物品从袜子到成衣到家电到汽车,品类繁多、数额巨大,服务站日均交易额近万元。不断发展的淘宝村级服务站对农村小超市、杂货店等日用百货实体市场造成了很大冲击。而由于当前各地各部门对淘宝村级服务站的属性界定尚未形成共识,大量淘宝村级服务站均未办理营业执照。
村民维权有难度。比如,在交易成功,服务站已收取佣金后,买方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需要由服务站出面代为交涉。面对已支付自己佣金的淘宝卖家,服务站是否会尽最大努力维护买家合法权益,难以确定。
代卖纠纷产生风险。村民委托服务站代为销售农副产品,接到订单后,村民再委托服务站发货。交易过程中,买方无法判断服务站实施的是居间行为还是销售行为。农副产品在物流过程中容易腐坏、霉变,一旦发生质量问题,买卖双方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较高。如果服务站实行先行赔付,是否能够及时追偿也存在风险。
规范淘宝村级服务站的建议
主动服务,引导办照。确认服务站合伙人居间行为人的合法身份,给予其居间商的法定地位,个别需要开展零售业务的服务站还可增加经营范围,规范开展经营业务。可通过简化手续、现场办证等服务活动,营造“零障碍、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环境,引导服务站合伙人办理营业执照。
规范经营,助推提升。联合县级运营中心,组织服务站合伙人进行法律知识、网络知识培训,增强合伙人自我保护和维权意识,提高业务能力,使其能够对简单纠纷作出正确判断并加以处理。鼓励、提倡服务站在开展代卖业务时,与委托方(村民)签订书面居间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严格规范服务站经营行为,树立典范,结合小微企业助推成长计划,给予政策支持,按照“培育、规范、监督”的工作思路,推动产业整体提升。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现有的各乡镇消费维权工作站要把涉及服务站的消费纠纷纳入工作范围,拓展消费纠纷调解领域,主动走访对接,摸排情况,补齐农村消费维权短板,维护村民和服务站的合法权益。在农村集镇等人群密集区域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活动,引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营造健康、绿色、理性、和谐的农村消费环境。(来源:中国工商报;文/洪婷婷;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