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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案例】自设P2P平台被控诈骗 受害人损失五千万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24日 13:34:27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此案有可能是广州查处的首宗利用P2P网络平台进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存款的案件

  “独创商户贷+大业主连带担保、零风险商业模式”,看到这样诱人的广告语,您是否会心动呢?其实,这一“P2P金融服务项目”未经批准,涉案企业也不具备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的资格,该案件造成371人损失约5000万元。昨日,此案在广州市中院开庭审理,该案有可能是广州查处的首宗利用P2P网络平台进行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案件。

  两名被告学历不高

  新快报记者了解到,甘宇兵1964年12月出生,高中文化程度;他的妻子夏平珍小他1岁,是P2P平台财务负责人,只有小学文化程度。

  检方指控称,甘宇兵于2010年5月投资成立广州市环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宇公司),2014年2月环宇公司开设“中大财富P2P网络理财平台”,宣称投资人可通过该平台借款给借款人,并获得借款利率22%左右的回报。实际上,甘宇兵指使手下员工将虚假的借款信息发布到平台上,利用该平台变相收取被害人黄某平等371人资金共计人民币8000余万元,被害人累积提现共计人民币3000余万元,而甘宇兵将上述款项用于支付投资人回报额偿还个人债务,造成被害人损失约5000万元。

  网络揽款未经批准

  起诉书称,环宇公司不具备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的资格,没有经过批准就设立了银行业金融机构,却通过中大财富P2P网络理财平台对外进行投资宣传并变相吸收投资资金。因此,甘宇兵被控集资诈骗罪,罗志新、夏平珍被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并追究三人的刑事责任。

  而甘宇兵的辩护人则辩称,2012年8月23日,环宇公司旗下部分市场续租交易的租金上涨了许多,公司出现资金缺口,甘宇兵为了缓解资金紧张借了高利贷。他开设平台是为了偿还高利贷,同时想通过集资发展纺织品市场的业务,获利后把本金和利息偿还给投资人。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当中。(来源:《新快报》 文/周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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