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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中长期规划(2014-2020年)》全文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10日 10:00:44

(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前言

  电子商务是以互联网技术为平台,运用数字化、远程化为手段开展的新型商贸活动,已广泛渗透到我国社会、生产、流通与生活的各个领域。当前,随着国内外电子商务日趋活跃,商务模式不断创新,市场规模急剧扩大,如何充分利用国内外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有利时机,通过布局与实施电子商务战略来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是福州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更好地参与国际竞争,提高区域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手段和必然选择。

  为更好地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文件精神,着力落实国家发改委商务部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的《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国家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商务部《“十二五”电子商务发展指导意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的战略部署,围绕福州新区开发建设总体目标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依据、范围与期限

  本规划是推进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的指导性文件。规划依据、范围与期限如下:

  (一)规划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5〕2号);

  (2)工信部《国家电子商务“十二五”发展规划》(工信部规〔2011〕556号);

  (3)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11〕463号);

  (4)商务部《关于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指导意见》(商电发〔2011〕490号);

  (5)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157);

  (6)《福州市关于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工作方案》(榕政综〔2011〕13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文件。

  (二)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福州市所辖马尾、鼓楼、台江、仓山、晋安5个区,福清、长乐2个县级市,闽侯、连江、罗源、闽清、永泰5个县。

  (三)规划期限

  2014-2020年。

  二、国内外电子商务的基本现状和发展趋势

  (一)全球及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现状与趋势

  1、全球电子商务发展基本现状

  随着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为代表的信息技术飞跃发展,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深入融合,对生产、消费乃至人们的生活带来深刻影响。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前商务领域最前沿、最活跃、最广泛的热点之一,其地位作用已经大大超出了商业本身,成为信息化、网络化、市场化、国际化新条件下资源配置的一个重要途径,成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一种重要力量,成为世界各国提高国家竞争力的重要战略举措。截止2013年底,全球互联网络使用人数已超过25亿人,网络零售交易额达到1.3630亿美元,同比增长18.8%,约占全球社会零售总额的4.2%。根据欧洲电子商务协会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2013年,美国以4319亿美元的网上零售交易额排名全球电商交易规模的首位,约为第二名英国1467亿美元交易规模的三倍,而中国以1453亿美元的交易规模排名全球第三。美英中三国的网上零售总交易额占到全球网上零售总交易额的52%。排在第四到第十名的分别是日本(1113亿美元)、德国(867亿美元)、法国(699亿美元)、澳大利亚(368亿美元)、加拿大(247亿美元)、俄罗斯(212亿美元)以及韩国(208亿美元)。全球电子商务市场规模的高速度增长,有力延缓了全球经济的衰退。

  2、我国电子商务发展新趋势

  当前,我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已广泛地渗透到社会经济生活各个领域,成为企业拓市场、降成本的新渠道,消费者便利消费的新选择,也成为政府拉动内需、发展经济、优化产业结构的新手段。2009-201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商务部、财政部等八部委先后批准深圳北京市等53个城市列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2012年,国家商务部批准北京、福州市等34个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一大批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电子商务试点项目、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在各地陆续推出。

  据商务部最新调研报告显示,截止2013年底,我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总额已达到10.2万亿元,其中我国跨境电子商务实现网上交易额突破3万亿元,网络零售已达到1.85万亿元。与此同时,国内使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企业用户规模已经突破1800万家,电子商务企业及相关新型服务业直接从业人员超过300万人,而由电子商务间接带动的就业与兼职人数已超过2000万人。电子商务已经从过去一种局部经济现象扩展为全局性的经济现象,从流通业扩展到了制造业、金融业及其他服务业。因此,发展电子商务已经成为当前国内各省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抢抓战略发展机遇,掌控市场定价权和网销渠道,促进传统产业与流通服务业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国民经济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载体和必然选择。

  (二)福建省与福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基础及发展现状

  1、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现状

  福建省是国内第一个制定电子商务发展规划的省份。从“十五”到“十一五”期间我省先后出台了《福建省电子商务“十五”发展规划》、《福建省电子商务“十一五”发展规划》、《关于加快福建省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福建省移动电子商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为我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近十年来,福建省共认定72个电子商务示范项目(网站),并安排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扶持58个省电子商务重点示范项目,有力推动了我省电子商务的建设与发展。2011-2013年,福州、厦门、泉州、莆田等四城市分批荣获国家发改委等八部门授予的“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福州市台江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被商务部批准授予“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子商务发展的若干意见》(闽政文〔2014〕157)精神,2018年全省电子商务年交易额将力争突破2万亿元,网络零售额占当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0%以上。

  据我省最新统调显示,截止2013年底,福建省从事B2B、B2C及大综商品交易的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共有约680个;利用国内外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建立信息发布和网络购销的企业网站突破6000家;在淘宝天猫京东、l号店、当当、苏宁易购等国内知名第三方平台从事C2C交易,并能持续有效运营的网上商城、网店已超过60万家;全省电子商务、移动商务及跨境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已突破3280亿元。根据阿里巴巴“2013年网商发展指数报告”中显示,福建电子商务发展指数、网商普及指数、网购指数均位列全国第4位; 2013年全国“电子商务百佳县”中福建占13个(数量位居全国第3位),福建已经成国内电子商务集聚发展的重要省份之一。

  2、福州市电子商务产业基础及发展现状

  福州是国内互联网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较早且比较活跃的城市之一,电子商务的发展经历了三个阶段:一是1997-2001年以部分高校学生、民营企业及草根阶层为主的自发发展阶段。二是2002-2010年以推动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及扩大电子商务应用规模为主的加快发展阶段。三是2011年起主要以打造自创品牌、自主平台、垂直行业平台为主的转型升级阶段。目前,福州电子商务发展已步入健康快速增长期,其产业发展基础与现状主要有以下四个特点:

  (1)电子商务产业推动与平台建设快速发展

  福州是国内互联网与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普及较早的城市。截至2013年12月,福州市宽带用户达到202万户,互联网人口普及率达到93%,网民人数居全省第一。近几年,我市各级各相关部门多举措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市直部门通过组织电商营销专业培训和外贸企业转型培训,积极推动商贸、外贸行业电商应用;鼓楼区、马尾区组建成立电商部门,出台实施意见和人才引进政策,助力传统企业转型发展;福清市、长乐市和闽侯县大力推动电商园区规划建设,主动开展榕台电商对接;闽清县政府与建设银行合作,积极开展“闽清商品汇”电子商务金融合作(目前入驻企业30多家);罗源、连江、永泰积极引导传统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商平台开展营销活动。2012-2013年,我市共获批国家发改委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项目6个、工信部电子商务集成创新项目2个、国家科技部科技支撑计划“移动健康平台”建设项目1个,并承担了国家发改委布署的《对台贸易电子商务发展策略研究》和商务部《电子商务企业认定标准》、《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建设与运营评估标准研究》等重大课题研究任务,有力推动了我市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

  据对我市规模以上传统企业和骨干电商企业开展应用情况调研显示,截止2013年底,我市具有一定规模、从事B2B交易的16家平台型骨干电商企业其电商交易已达89亿元; 300多家规模以上传统制造、流通企业通过自建平台或并利用第三方B2B平台进行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总金额超过371亿元。我市从事B2C交易的51家平台型企业、27家电商代运营企业其电商交易超过103亿元; 597家传统制造、流通企业通过应用省内外第三方B2C平台或委托电商代运营平台实现原材料采购及产品销售总金额已达242亿元。我市五区七县在国内外知名的第三方平台(如淘宝)从事C2C交易之网店已突破6万余家,其交易总额已突破280亿元。我省及我市移动、电信、联通与全市各行业合作运营的移动电商平台及移动网店已超过300家,其移动交易支付总额也已达58亿元;全市服务于电商行业之企业己突破260多家,其相关服务收入已达到49亿元。此外,我市已有300多家外向型企业已在国内外知名第三方平台从事跨境及外贸电商交易总额也已突破12亿美元;全市五区七县直接或间接(含兼职)从事电子商务及相关配套服务工作之创业与就业人员已超过28万人以上。

  (2)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逐步提升

  随着国家大力推进两化融合、电子商务与信息消费建设,我市传统企业意识到电子商务的便利和好处,越来越多的企业从自建网站进行产品发布、网上交易,发展到自建平台或利用第三方服务平台开展网上购销活动,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能力及综合效益逐年提升。据统计,福州全市约有68%的大、中型企业拥有自己的企业网站,其中有60%的企业已有应用网络进行产品的购销业务,如罗源宝钢德盛不锈钢公司有70%产品通过宝钢电商平台进行销售(年实现网上交易额超过50亿元)。同时,我市有75%的外向型企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展B2C跨境贸易

  (3)电子商务服务与物流支撑体系建设逐步完善

  随着我市电子商务应用模式日趋多样化,服务领域不断拓宽。我市出现了以中国社区在线、海都便民服务网、三特网、金领生活、和茶网、微尚养老网、麦苗街等为代表的一批电子商务便民服务平台,为消费者提供消费便利、生活旅游、互动空间和居家养老等服务。

  在电商物流配套方面,我市服务于电商之物流企业目前已突破300余家,其中本市盛辉物流集团、华威物流集团、闽侯高速物流公司,已分别在我市建成与电商配套的“盛辉物流园”、“华威物流园”、“高速物流园”。国外一批知名跨国物流企业如马士基、普洛斯等,以及国内中海、中外运、中远、中铁、中邮、顺丰、圆通、申通、中通、速通、韵达、德邦等几十家全国性物流与快递公司陆续进入福州市场。2012年,中国邮政集团所属福建省邮政电子商务局与台湾中华邮政签定战略合作协议,并在福州构建“海峡邮政电子商务中心”,全面开启两岸邮政电商合作。

  随着电子商务服务领域不断拓宽,电商支付渠道和物流配套等逐步完善,将进一步推动我市电子商务服务与支撑体系建设。

  (4)榕台电商合作与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初显成效

  福州是两岸最早开展电子商务产业交流活动的城市之一。从2000年以来,我市己成功举办5届中国(海峡)电子商务博览会,4届两岸电子商务青年创业大赛。每年均有与台湾资策会、电脑公会、台湾各市县电商协会及部分高校,举办论坛、讲座、产研、学术、人才培育、创业竞赛及电商教学互动与电商项目对接等交流活动。2011年5月,我市创建了全国首个两岸电商园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推动了两岸56家电子商务企业入驻,为扩大两岸电子商务产业深度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先行基础。

  与此同时,我市目前已有500多家外向型企业自建或借助国内外知名平台开展跨境电商交易,其中我市电商企业“纵腾网络公司”的综合发展实力已位居全国跨境电商行业前列,企业在香港深圳广州、义乌等地设立分公司,在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地自建了电商仓储配送中心。此外,我市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引进的美国侨资“榕金集团”,其开发的电商平台也已为全美3万多家中餐厅提供国内外冷鲜海产品(含餐厅用具)冷链电商物流配送,使我市成为探索跨境电子商务的先行城市。

  三、福州市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形势与存在的问题

  (一)面临的形势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福州”的重要时期。第一,从国际看,电子商务经过多年的高速发展,被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企业和消费者广泛认同和使用,同时也对我市发展电子商务、开拓跨境电商活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第二,海内外及台湾地区电商行业普遍看好我市电子商务的发展前景,将进一步拓展与我市电商合作,有助于推动我市加快成为两岸电商交易枢纽中心。第三,国家将新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4G通信技术、建设“智慧城市”及促进信息消费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也为我市电子商务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仍将以调整结构、转变方式作为主线。因此,积极扩大内需,加快构建现代市场流通体系将成为一项长期任务。国家高度重视电子商务在调结构、转方式、扩内需、稳外需中的重要作用,已把电子商务作为现代流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提到战略高度大力发展。近年来,为探索新时期促进我国电子商务健康、快速发展的新模式、新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有关部委相继开展了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及示范企业等创建活动,我国电子商务已进入一个规范、健康、快速、协同发展的新阶段,这也为福州市电子商务的建设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外部发展氛围。

  (三)存在的问题

  我市与广州杭州、南京、深圳等周边省会及特区城市毗邻,在电子商务人才、企业聚集、产业链配套、市场规模等方面相对处于弱势,在产业发展与相关政策方面也面临周边城市同质化竞争的压力。目前,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缺乏电子商务战略引导、行业龙头与创新能力

  我市电子商务虽然起步较早,且近几年电商行业发展迅速,但由于长期缺乏产业引导及电商企业自身创新动力不足,全市电子商务的发展总体呈现出“综合电商平台构建规模不大、第三方电商平台服务能力较弱、垂直电商平台影响范围较小”等现状。各行业、企业在开展电子商务运作时往往涉及领域很广,缺乏明确的目标市场、运营策略和全球化视野,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与竞争能力普遍不强;有影响力的电商领军企业及行业龙头严重缺乏;相当部分的电商平台缺乏创新能力与可持续发展动力,难以实现电子商务带动产业链的提升。

  2、缺少有竞争力的本土第三方支付企业与网络金融支撑

  网上支付是开展电子商务交易、提供电子商务金融服务最为重要的支撑载体。目前,尽管我市拥有4张自主第三方支付牌照企业,也只是开展银行卡收单和预付卡业务,至今还没有建立起一家覆盖范围广、用户众多、使用便利、能跨区域、跨两岸和跨境在线支付平台。目前全市企业间电子商务、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以及90%的网商主要依托浙江阿里巴巴的“支付宝”、深圳腾讯的“财付通”和中国银联等省外十几种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在线支付与网银转账,成为制约我市未来电子商务与互联网金融发展的重要瓶颈之一。

  3、缺少电子商务专业人才、领军人才与高端运作团队

  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有一大批专业人才支撑,特别是需要一批既懂商贸管理、又懂IT技术和运营管理的复合型中、高级管理人才与领军人才。从我市十几年电子商务发展与实践来看,有近80%的传统企业在构建企业网站和电商平台时由于缺乏高级技术人才与管理人才支撑,企业网站与电商平台项目实施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运营与管理。即使运营专业的电子商务企业,由于缺少高端人才团队的支持与策划,许多已运营5至10年的电子商务平台也难以实现战略突破和跨越提升。

  4、缺乏电子商务品牌意识,产业链延伸及带动力不足

  当前,我市较多电子商务企业,尤其是网店和代运营机构非常重视网上交易量,但对于网络品牌建设缺乏战略思考和规划,“重交易,轻品牌”的现象较为突出。许多网站和代运营商年交易额虽大,可网站品牌与知名度却不高。目前大部分电商企业的网络经营仅是实体市场的延伸,自然人从事网络经营的在申请注册商标方面尚存在客观困难。因此,我市电子商务企业单纯依靠互联网创立的品牌较少,发展也较为缓慢。同时,由于我市传统大型企业自建或应用第三方平台主要是用于企业信息展示和产品宣传,真正开展B2B或B2C经营并能有效整合供应链和专业服务资源的企业网站仅为12%左右,产业链延伸、整合及带动力严重不足。

  面对上述问题,我市必须加强机制创新,加大电子商务产业引导与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优化福州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环境,大力培育电子商务新型服务业,积极鼓励各行各业运用电子商务提升核心竞争力,着力将我市建设成为海峡两岸最大的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与供应链物流运作枢纽中心,促进榕台电子商务产业合作实现跨越发展。

  四、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型和福州新区开放开发等战略目标,以构筑互联网和电子商务产业为核心,以深化电商应用为重点,以提升电商品牌效应为动力,依托省会中心城市的区位优势,着力优化全市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两岸传统经贸与电子商务融合增效,努力将福州建设成为海峡西岸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集聚区、海峡两岸电子商务合作先行试验区,加快抢占平台经济与平台竞争的战略制高点,推进福州产业经济实现转型发展和跨越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

  从国内外经济结构调整转型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发展电子商务的重要性,强化政府在产业规划、政策扶持、人才引育、环境优化等方面的引导作用。遵循市场规律,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市场运作中的主体作用,努力营造和完善良好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2、科学布局与重点集聚相结合

  结合福州五区七县(市)产业布局和电子商务发展基础,在支持重点区域加快推进的同时,兼顾并鼓励各县、区电子商务行业集聚发展。促进电子商务与县区经济有机融合,推动福州电子商务企业实现集约发展、创新发展和跨越发展。

  3、扶持促进与规范发展相结合

  根据我市各区、县(市)地域特点,科学制定和适时出台符合我市五区七县(市)产业发展切实可行的电商举措,加快完善我市电子商务产政、规制、信用、标准、统计、监测等政策法规及支撑体系建设,促进全市电子商务持续、健康有序地发展。

  4、全面发展与创新提升相结合

  把握国内外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战略机遇,结合建设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总体要求,重点引进和培育电商龙头企业与领军人才。深入开展电商领域新技术、新模式的集成创新,不断提升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集约化、集群化、智能化与国际化管理运作水平。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15年,我市电子商务的产业体系初步建立,电子商务的环境支撑、业态创新、产业链整合以及电子商务服务业发展完善的格局已基本形成。与此同时,围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持续创建,使我市在电子商务产业化、规模化与规范化发展特色进一步凸显。到2020年,我市电子商务在带动第一产业、提升第二产业、变革第三产业,提高全市转型发展与创新发展综合竞争能力方面取得突出成效。福州成为海峡两岸最具竞争力的电子商务交易中心、互联网金融运作中心和电子商务物流运筹枢纽中心。

  2、具体目标

  2014-2020年末,我市将实现以下具体发展目标:

  (1)发展水平全省领先。到2016年末,我市规模以上的传统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80%以上,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率达70%以上;年交易额达百亿元电子商务龙头骨干企业达到3家,形成10家以上具有区域影响力的电子商务品牌企业,30家年销售收入超过10亿元的电子商务示范企业;我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争取突破或达到2000亿元。到2020年末,我市电子商务交易总额将力争突破6000亿元。

  (2)产业集聚全面提升。“十二五”期末,我市将在台江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国家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完成二期工程建设。同时在鼓搂、仓山、晋安和闽侯、连江等区、县利用老工业园区、传统加工区改建一批各具特色的新型电商集聚区。到2018年,我市力争在福州新区之马尾、长乐、福清等区(市)重点打造三个功能各异、错位竞争、年交易额超百亿的电商产业集聚区。

  (3)支撑体系不断优化。“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持续推动并努力完成从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工信部与国家工商总局相关部门获批承建的试点、示范和集成创新等重点工程。不断优化和完善社会化、专业化的电子商务信用、产研、营销、支付、网贷、物流、培训以及在线客服、争议解决等电子商务公共服务支撑体系建设。

  (4)发展环境更加完善。到2015年,我市各界对大力推动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重要性认识不断提升,专业队伍逐步建立,管理机制不断创新,人才引育深入推进,融资投资更加便利,政策环境持续完善。到2020年,通过政策机制创新,我市力争引进100家两岸电子商务知名电商,培育孵化30000名电子商务技术、运营、营销、服务等高端人才,聚集和带动一批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两岸电商创业青年与网商精英达到或超过30万人。

  五、主要任务

  为确保完成本《规划》所设定的总体战略目标,在探索并遵循电子商务发展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完成如下主要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市场服务管理机制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加快建立与省会中心城市地位相匹配的两岸电商市场体系,推动实体市场与网上市场的融合发展、国际市场与两岸市场的互动连通,基本形成产业环境优越、电商企业云集、服务功能齐全的电子商务良性发展市场格局。到2015年末,我市各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跨部门协同管理服务机制,加快海内外电子商务运营主体机构的集聚,形成电子商务“总部经济”新元素,吸引国内外知名电商企业、功能性分支机构与互联网金融机构落户福州。

  (二)深化和提升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服务水平

  充分利用各种形式,进一步加大在各县(市)、区电子商务应用知识的宣传力度,着力提升全市电子商务应用普及率。积极开展电子商务系列培训活动,形成全社会积极参与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的良好局面。2014-2016年期间,我市将在各县、区选择1-3个传统制造与流通骨干企业进行深化电子商务应用试点。鼓励各行各业充分运用电子商务强化供应链管理与产业链协作,推动企业间供应商、合作伙伴及终端客户实现在线资源协同与互利共赢。支持有条件的大型传统企业自建行业电子商务平台,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开展在线采购、营销等活动,提高生产经营和流通效率。

  (三)积极引进和培育电子商务骨干龙头企业

  重视高素质电商企业的引进和培育,重点引进国内京东商城、苏宁云商、上海齐家网及台湾地区等一批品牌电商企业的区域总部落户我市,着力扶持和打造一批基础好、有潜力和具有两岸影响力的领军电商。到2015年,我市将建成马尾东盟海产品交易所、台江闽台互联网金融合作中心、海峡联合商品交易中心、海峡电子商务创业育成中心、海峡电子商务物流运筹中心等电商载体,推动我市传统骨干与龙头企业加快产业转型。大力发展本市B2B平台集群,积极扩展B2C平台规模,探索推进O2O模式应用,全面提升我市骨干龙头电商企业的综合竞争力。

  (四)加快推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建设

  紧紧围绕福州新区建设目标和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创建基础,积极构建特色明显、产业链完善、服务体系健全的电子商务产业聚集区,打造电子商务发展载体,加快推进和壮大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集聚规模。“十二五”期间,我市将积极鼓励各县(市)区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创新招商方式和开发模式,充分发挥“三旧改造”和“退二进三”的政策引导,充分利用现有工业、科技、高新、文创园区,城区传统加工区、仓储用房和部分物流闲置园区等存量资源用于转型兴办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和电子商务楼宇集群,加快推进全市电子商务产业集群集聚和集约化发展。

  (五)推进电商可信交易平台与服务规范建设

  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试点示范工程,加快构建我市电子商务可信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着力完善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服务体系。到2016年,初步建立在线电子认证、交易、支付、物流及互联网金融等领域的服务规范。与此同时,围绕网络消费者权益保护、网络个人隐私信息保护、网络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电子合同管理、电子商务市场监管、网络信用信息管理与服务等电子商务发展关键领域,持续开展电子商务规制研究,在广泛吸收借鉴国内外经验的同时,探索制定地方性政策法规。

  (六)推动电商模式创新与创建新型服务业态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以发展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业为切入点,立足我市电子商务市场需求,积极营造电子商务服务环境,大力推动电子商务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和技术创新。鼓励构建适合不同行业需求的电子商务创新模式,促进有形市场与无形市场的有机融合。到2016年,我市将结合区域特点,支持一批电商企业在移动商务、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领域进行融合应用与跨界发展。重点扶持移动电商、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O2O模式及相关电子商务支撑服务、外包服务、增值服务等新型服务业,促进我市本地生活类便民电商服务等新型业态快速健康发展。

  (七)建立健全电商人才引育与人才评价机制

  进一步树立和强化人才资源是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建设与发展的第一战略资源的观念。“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加快引进和重点培育电子商务、移动商务、跨境电商、互联网金融等电商发展急需的高端人才、领军人才和优秀团队。积极用足用好我市现已出台的各类人才引进与扶持政策。到2016年,我市将充分发挥高等(职业)院校、行业协会和社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在各县(市)、区推动建立电子商务人才孵化中心与人才评价机构,满足各类电商的个性化人才需求,并力争在海峡两岸电子商务人才构成、素质、管理、服务等方面形成区域竞争优势,为福州构筑海峡两岸电子商务人才战略高地奠定良好的基础环境。

  (八)推动海峡两岸及跨境电子商务协同发展

  当前,跨境电子商务已经成为我省对外贸易的重要业态,在我市也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探索构建跨境电商集聚区和跨境电商产业联盟,引导外向型生产企业、传统外贸企业与国内外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对接,积极鼓励我市有实力的电商企业到海外“开疆辟土”。与此同时,我市将在国家发改委、商务部、海关总署等有关部委的指导部署下,利用省会资源优势,加快建立海峡两岸跨境电商综合服务体系,完成两岸电子商务合作所涉及的在线支付、在线报关、通关商检、退税结汇等相关基础信息、标准互认和交易数据的协同共享,为推动构建“海峡两岸电子商务产业合作试验区”奠定实践基础。

  六、重点工程

  (一)电子商务市场服务体系建设工程

  1、加快电子商务信用服务体系建设

  充分依托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诚信交易示范工程试点”的契机,加快构建我市“电子商务诚信交易监管服务平台”,着手研究制订我市电子商务信用评价指标、管理办法以及信用保护、失信惩戒与诚信褒奖等相关实施细则。支持鼓励第三方信用评价机构按照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开展对交易平台和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与认证服务,建立和实现跨区域、跨全国统一的电子商务信用信源共享机制。

  2、开展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服务试点

  按照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总体建设安排,我市将在2015年积极争取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税收管理与服务试点,逐步推广电子发票应用,有序推进与电子商务发展相适应的税源管理体系建设。适时推行以电商交易信息实时联网为基础的网上办税服务,探索建立电子商务税务服务绿色通道。

  3、建立完善电子商务统计服务体系

  2015年,我市将启动构建电子商务统计评价服务体系,逐步建立企业报送与监测分析相结合的电子商务信息采集与发布机制。建设完善基于省、市统计部门联网、信息分级共享的电子商务统计网上直报系统。积极联合省统计部门、省、市电子商务协会开展电子商务“大数据”研究,适时发布全省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指数,引导全省电子商务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传统企业电子商务深化应用工程

  1、支持传统企业构建行业电商平台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大力支持传统企业积极构建面向产业集群或特色产业的行业(垂直)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积极推进行业平台由信息服务向信息流、商流、物流和资金流综合服务发展。按照“一业一网”的空间布局,利用五区七县钢贸、建材、汽车、机电、纺织、水产、农副产品、蔬菜、果品、家居等传统批发市场,打造10个集交易、物流、支付等服务为一体的行业(垂直)电商平台。鼓励传统商圈构建“实体市场+网上商城+跨区配送”的流通新模式,形成线下体验、线上网购等多种模式相互交织和渗透的全方位电子商务营销网络。

  2、鼓励探索新型电子商务服务模式

  鼓励我市传统企业加快构建移动电商服务平台,广泛应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手提电脑等移动智能终端,面向公共事业、交通旅游、就业家政、休闲娱乐、市场商情等领域开展移动支付服务、便民服务和商务信息服务。发展面向城市社区、居民的水电气缴费、证照办理、医疗保险、劳动就业等一站式的电商服务,支持面向老年群体的社区健康照护等新型电商服务项目。

  3、全力推动大数据在传统企业应用

  充分认识“大数据”对传统产业转型发展的重要性,鼓励传统企业通过“大数据”探索构建个性化、精确化和智能化的营销模式,支持传统企业应用“大数据”实现行业分析、经营分析、商品分析、营销分析、买家分析、订单分析、供应链分析、财务分析和预测分析等。到2016年,我市将在电子商务平台“大数据”应用助力下,推动建成一批涉及各类商品、农产品、副食品加工、检测、运输、配送、销售等电商供应链追溯平台,增强和提升商品(食品)安全与溯源管理能力,提升全市传统企业的电商应用管理水平。

  (三)电子商务骨干龙头企业培育工程

  1、发挥骨干企业电商应用示范作用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充分发挥重点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的示范作用,以整合行业龙头企业的供应链为基础,以优化大型骨干企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为核心,鼓励各行业龙头企业积极构建或联合应用国内外知名的电商平台。推动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并向价值链高端升级,促进相关行业向电子商务应用的深度转型,增强产业集聚效应,提升整体应用水平。

  2、培育发展本土电子商务品牌企业

  到2016年,依托产业集群和电商园区,我市将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培育发展本市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引导本市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创新经营理念,增强开拓国内外市场的能力。扶持一批跨境电子商务企业,打造面向国内外两个市场的电商交易平台,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与第三方跨境电商平台的对接机制,鼓励我市五区七县(市)大中型批零企业,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定位清晰、错位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实体与虚拟相互融合的自主电商平台。

  3、做大做强我市电商产业存量规模

  依托省会电子商务发展支撑体系与资源优势,结合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特色,着力将一批具有良好发展潜力的移动电商、跨境电商培育孵化成为交易规模大、区域知名度高的品牌电商,提高我市电商产业在全省乃至两岸的影响力与辐射度,力争在“十三五”开局,成功打造3家年销售收入超百亿的龙头电商,30家具有相当规模涉及不同领域和不同行业的知名电商,全面提升我市电子商务骨干企业在海西电商业界的竞争实力。

  (四)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发展建设工程

  1、加快构筑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园区

  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基地)是我市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空间聚集形式,是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和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在台江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国家示范)基地”建设的基础上,继续扩建二期工程,重点支持马尾“保税港区”、长乐“数字信息产业园区”、福清“盛荣电商物流园区”等区(市)打造三个功能各异、年交易额超百亿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强化电子商务产业集聚效应和电商配套服务业集约发展。

  2、积极支持培育电子商务网商集群

  本着落实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产城一体、差异发展”的理念,鼓励我市鼓搂、仓山、晋安和闽侯、连江等区、县(市)根据各自产业特点,充分利用传统工业园区、城区传统加工区和部分物流闲置园区等现有资源用于兴办电子商务楼宇与产业集群。鼓励利用存量土地发展电子商务产业,优先保障重大电子商务项目用地,重点支持一批以专业市场为依托发展的电商集聚区,为落户我市的海内外电商企业提供一站式配套服务。

  3、持续推动国家电商试点工程建设

  以持续开展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及试点工程建设为契机,进一步明确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和试点工程建设的总体目标与工作任务,加强组织保障,加快推进示范城市与示范基地重点工程建设。同时,我市每年将从各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电子商务应用企业、电子商务服务企业、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平台等领域遴选出一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的企业,集中相关政策措施,进行重点支持和培育,增强电子商务典型示范在区域引导、行业辐射和产业带动效应。

  (五)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创新促进工程

  1、大力推动电子商务服务模式变革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面向两岸大宗商品、日用消费品、农产品、旅游、民生、技术交易等领域,着力扶持培育一批具有区域竞争力的电子商务服务企业,树立品牌意识,创新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为企业或行业提供高效的第三方采购、销售、支付、物流等电子商务配套服务,逐步确立两岸网上交易枢纽地位,提高福州电子商务服务定价话语权。

  2、积极支持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创新

  依托国家试点示范工程,支持创立面向电子商务的天使投资、风险投资、股权投资和产业基金。鼓励我市电商企业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符合电子商务发展需求的采购贷款、赊销贷款、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合同质押贷款、贸易融资、租赁融资、物流保险等新型电商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金融欺诈防范力度,强化金融安全监管,推动我市互联网金融持续创新发展。

  3、培育独具特色电商产业服务集群

  到2016年,我市将培育一批从事电子商务信用调查、认证评估、互联网金融等第三方电商服务机构,建立科学的信用评价体系,打造具有公信力的电子商务征信服务与电子认证服务体系。到2018年,我市将扶持培育300家以上的专业化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形成具有海西区域特色的电子商务产业服务集群。鼓励电子商务服务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加快与国际电子商务服务业市场接轨。

  (六)电子商务人才引进培育促进工程

  1、加快构筑电子商务人才战略体系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以省、市已出台的人才规划政策为依据,实施更具吸引力的人才战略,在全球范围吸纳引进一批处于电子商务发展最前沿、具有创新思想、运营和管理经验丰富的电子商务高端人才和团队。逐步建立和健全有利于充分体现电子商务人才价值、激发人才创造活力的人才建设战略体系和工作保障机制。

  2、重点培育壮大电子商务人才队伍

  到2015年,我市重点支持市属高校、职业学院扩建电子商务专业,加强榕台电子商务合作办学。鼓励本地传统企业、行业平台与国内及台湾知名的电子商务育成培训机构合作,充分利用其强大专业辅导团队,建立常态化、可持续、有吸引力的电子商务人才沟通与人才交流平台,加快充实、培育和壮大我市电子商务各类人才队伍。

  3、建立完善电商人才引进育成机制

  到2016年,我市将着力引进和培育100位具有全球战略视野的电子商务、移动商务、云计算、大数据、标准法规及电商战略研究等领军人才、运管人才和知名专家,加快培养300位适合我市电子商务不同业态需求的各类高端运管人才和300个电商平台运营团队。同时,充分利用我市现有培训资源开展电商专业人才培训,力争每年培训电商专业人才数达到10000人以上,从而抢占和赢得未来两岸电子商务人才竞争的先机。

  (七)两岸电子商务产研合作转化工程

  1、加快构建两岸电商产研合作体系

  两岸电子商务产学研成果转化工程是汇集两岸电子商务创新资源、加速电子商务产学研成果转化的重要载体。根据我市创建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的任务要求,我市将在“十二五”期间,加快构建海峡两岸电子商务产学研成果转化载体,建立两岸电子商务创新成果持续转化、且较为完善的公共服务示范体系,为两岸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在电子商务应用领域里的研究成果提供政策支持和转化环境。

  2、重点打造电子商务产研转化平台

  到2015年末,本着“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合作原则,我市将与台湾地区电子商务行业协会和商研机构合作共建3个电子商务产学研究机构。通过合作共建将台湾电商产研成果转化经验与我市电商发展的实际需求结合,着力培育出适应我市电子商务产业发展需要的产学研成果转化平台,提高我市电子商务产学研成果转化的实操能力。

  3、建立完善两岸电商成果转化机制

  到2016年,我市将建成1个国家级(区域)电子商务创新研究中心,1个海峡两岸电子商务研究院。通过构建电子商务产学研合作平台和建立两岸产学研合作机制,每年我市将重点承接若干项涉及两岸电子商务、移动商务、云计算、大数据等关键技术与重大课题,着力引进、集成和转化独具两岸创新特色的电子商务应用成果,全面提升我市在海峡两岸电子商务产研合作与成果转化的综合实力。

  (八)海峡两岸跨境电商合作促进工程

  1、加快两岸跨境电子商务产业布局

  发展两岸及跨境电子商务,对于我市转变外贸发展方式、拓展外贸营销渠道、推动两岸经贸交流与合作向更广更深的领域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在两岸共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基地”的基础上,加大两岸跨境电商产业布局,并计划在马尾(含保税港区)、长乐、福清等区(市),创建一批集海关、国检、国税、外管、结汇、保税、退税、物流统配为一体的两岸及跨境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重点构建两岸跨境B2B和B2C电商平台与台商集散物配中心,加快实施离岸货物管理和物流快速通关,提升我市口岸通关和跨境电商竞争能力。

  2、重点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全面提高传统外贸企业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开展对外贸易的意识,加大人才、资金和技术投入,积极发挥电子商务平台在对外贸易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利用电子商务开展对外贸易的比重。2014-2016年,福州将重点扶持和培育我市纵腾、榕金、华昆及东盟海产品电子交易平台等一批具备国际化运营水平的跨境电子商务企业,为国内外网购消费者提供线下产品展示、线上商洽交易、线上支付结算及线下物流统配等一体化服务。充分发挥省会中心城市在跨境电子商务协同、运作和发展中的战略作用。

  3、建立完善两岸跨境电商服务体系

  2015年,我市将积极推动解决在平潭、马尾(江阴)保税港区开展两岸及跨境电商交易所面临的通关、商检、结汇、退税、融资、信保等相关瓶颈制约,基本建立两岸及跨境电商基础信息、商品品管及溯源数据等标准互认和交易规范,创新货物通关、检验监管办法,提高通关服务效能。到2018年,我市力争建成海峡两岸最大的跨境电商与物流统配枢纽中心,为推动未来两岸建立共同市场奠定良好的先行环境。

  (九)县域电子商务融合发展推进工程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突出重点、示范带动”的推进原则,结合七个县(市)产业特色和地域特点,因地制宜,应用为先,把电子商务有机地融入县域经济的发展战略之中,加快在七个县(市)实施电子商务“三进”工程。

  1、重点推动电子商务应用进企业

  重点选择我市各县(市)支柱产业和特色产业作为推动县域电子商务发展的突破口,建立健全支持各县(市)电子商务企业做大做强的政策举措。

  2014-2016年,我市将在福清、长乐、闽侯、连江、罗源、闽清、永泰等七县(市)选择30个龙头骨干企业,先行开展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与应用试点,通过示范带动,逐步培育形成一批我省知名的县域电商产业集群,促进福州各县(市)电子商务产业化整合与集约化运营水平的全面提升。

  2、支持引导电子商务服务进社区

  大力引导和支持我市各县(市)传统日用百货、连锁超市、大型卖场等批零企业与传统商圈积极构建新型商业模式,探索建立线上线下、体验互动的O2O平台;鼓励和引导各传统企业加快运用电子商务形式向各县(市)社区、郊区延伸发展;支持各县(市)社区连锁超市、便利店为群众提供网上、移动或电话购物等便民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网购需求。2014-2016年期间,我市重点支持一批便民电商企业在各县(市)投资构建社区电商便民服务网点,提升社区信息化服务水平,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3、扶持鼓励电子商务企业进农村

  “十二五”期间,我市将按照“统筹城乡、突出农村”的原则,在现有农产品交易市场的基础上,鼓励引导各县(市)供销合作社积极构建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推动农产品流通体制、农村新兴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集约化、品牌化经营与变革。支持我市第三方电商交易平台与省内外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生鲜连锁超市等建立农产品网上购销系统。到2016年,我市重点支持所辖各县(市)建成7个集高优农业、生态农业、休闲体验为核心的大型特色农产品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协助培训100O名以上的农村网商经纪人,推动我市城乡流通市场和流通服务业实现跨越发展。

  (十)电子商务融资创投建设推进工程

  1、加快构建电子商务创投融资体系

  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从其市场培育、企业成长到形成区域辐射与示范效应,需要有一个较长的政策、人文环境的营造和持续资金投入的过程。为了加快推进海峡两岸电子商务产业合作,我市将在“十二五”期末,积极按市场化运作方式,推动创立“海峡电子商务产业投资基金”,着重营造良好的电子商务投融资环境和多层次投融资服务体系。

  2、创立海峡电子商务产业投资基金

  到2015年,我市将通过市场化手段扶持创建“海峡电子商务产业投资基金”,该基金是由我市政府牵头引寻、并按市场化方式投入运作的政策性引导创投基金。其运营主要是通过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引导企业、社会资金共同投向电子商务的重大工程、重要领域和示范平台。充分发挥和有效利用市场化手段、专业化投资团队在遴选项目、风险管控和配置资源等方面的优势。该基金创立首期将投入数亿元,力争以政府有限的财政资金为引导,拉动百亿民间与社会资金投入我市电子商务各类应用领域。

  3、创新电子商务基金投资运作方式

  “海峡电子商务产业投资基金”正式批准启动后,其中70%资金将主要投入于创建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之重大工程、产业基地、处于孵化期、成长期的电子商务企业和从事第三方电子商务交易与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另外30%资金主要用于涉及电子商务基础研究与交流、创新研发与转化、战略规划与咨询、人才引进与培养、统计标准与规范、产业发展与合作、技术外包与服务、以及跨境电子商务等领域的专项投资。该基金的创建与运作,是通过市场化手段推动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创新财政资金投入方式和运作机制的有益探索,必将有利的促进我市政策性引导资金和社会性金融资本的有机结合和良性发展。到2020年,我市力争培育6家以上电商企业在海内外上市融资,加快我市电商企业做大做强,为提升我市电商产业整体竞争力提供良好的创投环境和金融支撑。

  七、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市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市里成立了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有序推进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各县(市)区要参照市里的做法,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配强电子商务办公室人员,加强对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规划指导,建立常态化电子商务推进工作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项目或重点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困难与问题。

  (二)强化产业政策引导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已出台的促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各项扶持政策,梳理现有各级职能范围内与电子商务相关的政策措施,确保各项电商政策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应根据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快推进电子商务产业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结合本地电子商务发展特点,出台相关实施意见及配套举措,为引进海内外电商企业,加快培育壮大我市电商产业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加大财政扶持力度

  市级财政每年将安排专项发展资金,对基础扎实、成长性好、辐射带动力强、具有典型示范意义的国家级和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园区(基地)、示范企业(平台)、产业支撑服务平台及产学研与创新育成项目给予重点扶持。同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每年也应安排专项经费,重点支持电商示范园区、行业骨干平台、社区电商普及、企业电商应用、电商人才引进与创业育成培训等重要项目的建设与发展。支持、引导并激励全市电商企业与电商服务业做大做强。

  (四)建立统计联动机制

  全市要加强电子商务产业统计监测工作,加强电子商务企业信息统计和数据采集,加快构建电子商务统计监测与部门联动机制,深化电商统计分析与数据利用。加快电商领域标准化建设,推动电商协会、电商商会与电商企业参与国家电子商务标准制定。各级工商部门应加强网络监管方式创新,加快网络监管技术提升,建立健全多部门协调联动的监管机制,及时有效的打击网络侵权等违法行为,促进我市电子商务健康有序发展。

  (五)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全市及各县(市)区要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宣传,普及宣传与专项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多方位地宣传国内外电子商务发展趋势、创新模式与典型经验,形成合力推动电子商务发展的浓厚氛围。各级各部门要支持行业协会定期举办电子商务、移动电商和跨境电商的主题论坛、高层讲座、投融资对接等专业活动,加快培育一批知名网站、知名网企、知名企业家;每年表彰一批电子商务领军人才、优秀专业人才和优秀员工,提升电子商务的社会关注度,努力营造开放和谐、互利共赢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

  (六)充分发挥桥梁作用

  要充分发挥我市电子商务协会、电子商务商会、电子商务产业联盟等相关中介组织作用,加快引导企业建立电子商务战略思维、运作理念和营销方法,切实帮助电商企业解决实际运营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鼓励各级政府、行业协会加快构建电子商务专家智库,建立健全电子商务产业精英、领军人才与优秀专家数据库;加快建立电子商务重大事项专家参评工作机制,推动福州电子商务持续稳健发展。(编选: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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