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近日,“中国电子商务投诉与维权公共服务平台”(www.100ec.cn/zt/315/)接到用户对“来分期”的投诉,称所购电视机质量有问题,换货费用需平摊。
(注: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配图)
以下为用户向我们发来的投诉信息:
饶先生在来分期购买一个电视机,订单号为170616205652700146。
收到货我验货外观没有问题,可是叫当地售后来安装的时候电视插上电,屏幕里全是碎的,当时我申请了售后,他们答应给我退货或者退款,我说给我换下货如果还有问题的话就退款,当时他们的说可以。可是过了快一个月也没有来给我换货,最后告诉我如果换的话就要我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费用,联系商家,商家称只有让我承担百分之五十的费用。电视买来就是坏的现在还要自己出钱来换,这不是欺骗消费者吗。
接到该用户投诉后,我们第一时间将投诉案件移交该平台相关工作人员督办妥善处理,但截至发稿前,我们尚未收到来自被投诉平台的任何有关处理回复。
日前,国内知名互联网+智库、电商研究机构——网经社发布《2016年度中国电子商务用户体验与投诉监测报告》(全文下载:http://www.100ec.cn/zt/16tsjcbg2/),发货问题、物流问题、客户服务、退款问题、退换货难、虚假促销、商品质量、疑似售假、货不对板、信息泄露为“2016年度零售电商十大热点被投诉问题”。(文/林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