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研究中心讯) 9月6日消息,教育部财务司副司长赵建军今天在教育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规范校园贷管理文件,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
赵建军首先解答了学生为什么借了钱后会陷入校园贷。因为未来要偿还的利息很高,为什么有这么高的利息学生还要去借这个贷款呢?是因为很多所谓的网络平台机构,在宣传方面做了不诚实的宣传、虚假的宣传,告诉学生这个贷款很方便,很便宜。学生在这种情况下,由于金融知识还不是很丰富,去借了贷款,最终成了高利贷,利滚利,有的学生到了还不起的状态。社会上不良的网贷机构,虚假宣传,引诱学生,造成这种现象。
赵建军透露,去年以来教育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是银监会、公安部、网信办、工商总局几个部门联合出台了很多措施、很多文件来治理校园贷的问题。尤其是今年初,上半年教育部和银监会、人力资源部联合印发了规范校园贷管理的文件,这个文件明确取缔校园贷款这个业务,任何网络贷款机构都不允许向在校大学生发放贷款。
赵建军表示,为了满足学生金融消费的需要,鼓励正规的商业银行开办针对大学生的小额信用贷款。据他了解,不少银行已经开办了这项业务,像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同时,教育部还要求各高校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加强对学生金融知识的教育,加强不良校园贷的警示教育,引导学生不要上当受骗。
细数校园贷的“五宗罪”
不久前,一名河南的大学生因申请大量的校园贷款,无力偿还,选择以跳楼的方式结束的自己的生命,这一新闻,将“校园贷”推至风口浪尖,风靡全国大学生校园的网络借贷平台,到底是好还是坏?这一话题不禁引起了国人的深思。本来提前消费并不是新闻,但是不良校园借贷行为,却给这一新兴事物蒙尘。今天,今天给大家分享了“校园贷”中存在的五宗罪,也给懵懂中的大学生提个醒。
一宗罪:校园贷审核存在漏洞
“一张身份证、一纸学生证,就能拿到一万元贷款”。大学生贷款广告打得凶,但是许多平台在审核这一点上却做得并不好。跳楼闹出新闻的大学生小郑,他背负的几十万贷款中,就有很大一部分是冒用同学的学生证办的。
不是本人,竟然也能拿到贷款,这也从另一侧面反映出某些校园借贷平台审核上的严重漏洞。
二宗罪:放贷额度过高,诱导学生过度消费
大学生一族本以学业为主,并无收入来源,平时的生活费多是从父母那里领取。但是现在的校园贷中,动辄可借出一两万的贷款额度,并没有考虑学生实际的偿还能力。这也导致许多学生,盲目消费以后,拆东墙补西墙,形成恶性循环。
三宗罪:设置高利贷陷阱,隐瞒实际资费
在记者调查校园贷款的实际情况时,可以看到许多“0利率”的广告宣传单,可如果细算下来,年利率高得惊人,有些甚至高达30%以上,本来一部市价4800元的iPhone 6s,贷款下来最终可能要交6000多,提前消费的代价实在太大。
四宗罪:风险警示不够
校园贷款平台在宣传推广时,很少会将风险警示这一栏放入宣传语中。然而对不谙世事的大学生来说,这一点又是理性消费的一个重要前提。
校园贷款如果不按时偿还,不仅面临罚息,还有信用污点等风险,对以后申办信用卡、申请房贷甚至报考公务员都有严重影响,不知道这一点,也就有了许多大学生借钱不还的事例发生。
五宗罪:催收方式野蛮
许多未按时还款的大学生还面临着各种花式催收的折磨:自己的名字被大字报贴在校园。
父母朋友受到电话短信骚扰、日常学习生活节奏被完全打乱,有些不堪催收压力的大学生甚至有压力过大,放弃学业的念头,而这种野蛮催收显然也是不合法的行为。
如今,教育部、银监会联合发文,要加强对校园不良网络借贷平台的监管和整治,希望这股不正之风,在未来能得到有效遏制,还校园一方净土。(来源:艾媒网;文/XF)